广东省地方税务局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启用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申报表等表单的公告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公告 2015年第8号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全国县级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1.0版)〉相关表证单书的通知》(税总发〔2014〕109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资源税纳税申报表〉的公告》(2014年第62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财产行为税部分税种申报表的通知》(税总发〔2015〕114号)的规定,现就我省统一启用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申报表等表单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预征适用)》
(二)《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二)(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清算适用)》
(三)《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三)(非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适用)》
(四)《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四)(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清算后尾盘销售适用)》
(六)《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五)(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清算方式为核定征收适用)》
(七)《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六)(纳税人整体转让在建工程适用)》
(八)《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七)(非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核定征收适用)》
五、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税(费)申报表
《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税(费)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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