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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 国家人社部 人社部函〔2014〕207号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确定全国人力资源诚信服务示范机构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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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http://www.mohrss.gov.cn/gkml/zcfg/gfxwj/201412/t20141223_146999.html
发文单位: 国家人社部
文件编号: 人社部函〔2014〕207号
文件名: 国家人社部 人社部函〔2014〕207号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确定全国人力资源诚信服务示范机构的通报
发文日期: 2014年12月15日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国家人社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确定全国人力资源诚信服务示范机构的通报
人社部函〔2014〕207号

   
人社部函〔2014〕20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部分中央和国家机关部委、中央企业人事部门:
为推进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诚信体系建设,推动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诚信自律、不断提升行业诚信服务水平,2012年8月以来,我部在全国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中组织开展了以“诚信服务树品牌、规范管理促发展”为主题的诚信体系建设活动。各地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统筹推进各项工作,行业协会积极配合,服务机构踊跃参与,活动取得显著成效,涌现出一批依法经营、规范服务、公平竞争、诚实守信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典型。按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建立健全社会征信体系,褒扬诚信,惩戒失信”要求,为发挥典型引路、示范带动作用,在各地推荐的基础上,经专家审核并面向社会公示,我部确定106家机构为“全国人力资源诚信服务示范机构”。
被确定为全国诚信服务示范机构的单位,要珍惜荣誉,再接再厉,进一步树立诚信服务意识,不断提升诚信服务水平。各类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要以示范机构为榜样,恪守诚信服务准则,践行诚信服务制度,争创诚信服务品牌。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认真总结宣传全国诚信服务示范机构的事迹和经验,让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学有榜样、赶有目标,使诚实守信成为人力资源服务行业的自觉追求。要深入推进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诚信体系建设工作,健全诚信管理制度,构建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推进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诚信体系建设规范化、制度化、长效化,促进人力资源服务行业不断提升服务水平,更好地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附件:全国人力资源诚信服务示范机构名单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2014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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