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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 国家人社部 人社部函〔2014〕211号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同意筹建中国海峡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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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http://www.mohrss.gov.cn/gkml/zcfg/gfxwj/201412/t20141222_146906.html
发文单位: 国家人社部
文件编号: 人社部函〔2014〕211号
文件名: 国家人社部 人社部函〔2014〕211号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同意筹建中国海峡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的函
发文日期: 2014年12月16日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国家人社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同意筹建中国海峡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的函
人社部函〔2014〕211号

  
人社部函〔2014〕211号


   

福建省人民政府: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商请共建中国海峡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的函》(闽政函〔2014〕65号)收悉。经研究,同意在福建建设国家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名称定为“中国海峡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筹)”。筹建工作完成后,经我部审验核定后正式运行。园区筹建及日常管理运行由福建省人民政府组织实施。
中国海峡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筹建工作应紧紧围绕落实中央关于支持福建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部署,立足促进人力资源服务业健康快速发展,坚持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突出海峡特色,立足福建,联动海峡两岸和海峡西岸经济区,明确发展目标和功能定位。完善园区总体规划和政策体系,创新体制机制,加强管理、基础设施建设和招商引资工作,营造良好环境,充分发挥园区整合资源、集聚产业、拓展服务、孵化企业、培育市场等功能,为我国人力资源服务业创新发展提供借鉴。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2014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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