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1156
  • Tax100会员 33640
查看: 2072|回复: 2

[社保] 国家人社部 人社厅发〔2016〕140号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6年度一级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

2万

主题

2万

帖子

2万

积分

税界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27999
2020-6-29 10:11:4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http://www.mohrss.gov.cn/gkml/zcfg/gfxwj/201609/t20160912_246994.html
发文单位: 国家人社部
文件编号: 人社厅发〔2016〕140号
文件名: 国家人社部 人社厅发〔2016〕140号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6年度一级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日期: 2016年09月06日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国家人社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6年度一级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
人社厅发〔2016〕140号

  
人社厅发〔2016〕14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
根据2016年度一级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数据统计分析,经商质检总局,现将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2016年度一级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各科目合格标准均为72分(试卷满分均为120分)。
二、请各地按上述合格标准对考试人员成绩进行复核,与我部人事考试中心核对相关数据,确认无误后,按附件要求逐项填写,并于2016年9月25日前送我部人事考试中心,附件数据作为发放资格证书的依据。
三、请按照有关文件精神,及时向社会公布考试合格标准,并抓紧做好证书发放等考试后期的各项工作。
  
附件:2016年度一级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情况统计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2016年9月6日




点评

人社厅发〔2016〕140号  发表于 2021-5-26 11:05
人社厅发〔2016〕140号  发表于 2021-3-12 11:18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1479971814@qq.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