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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 国家人社部 人社厅发〔2017〕102号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7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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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http://www.mohrss.gov.cn/gkml/zcfg/gfxwj/201708/t20170825_276278.html
发文单位: 国家人社部
文件编号: 人社厅发〔2017〕102号
文件名: 国家人社部 人社厅发〔2017〕102号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7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日期: 2017年08月17日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国家人社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7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
人社厅发〔2017〕102号

人社厅发〔2017〕10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
根据2017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数据统计分析,经商环境保护部,现将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各科目的合格标准

科目名称

合格标准

试卷满分

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

120

200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

90

150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

90

150

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

72

120




二、请各地按上述合格标准对考试人员成绩进行复核,与我部人事考试中心核对相关数据,确认无误后,按附件要求逐项填写,并于2017年9月10日前送我部人事考试中心,附件数据作为发放资格证书的依据。
三、请按照有关文件精神,及时向社会公布考试合格标准,并抓紧做好证书发放等考试后期的各项工作。


附件:2017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情况统计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2017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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