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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 国家人社部 人社厅函〔2018〕166号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关于2017年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项目单位备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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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http://www.mohrss.gov.cn/gkml/zcfg/gfxwj/201807/t20180702_296681.html
发文单位: 国家人社部
文件编号: 人社厅函〔2018〕166号
文件名: 国家人社部 人社厅函〔2018〕166号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关于2017年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项目单位备案的通知
发文日期: 2018年06月26日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国家人社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关于2017年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项目单位备案的通知
人社厅函〔2018〕166号

人社厅函〔201816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财政厅(局),计划单列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
为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工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印发了《关于深入推进国家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74号),明确“十三五”期间继续组织开展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项目建设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部门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积极组织开展项目评审工作,经评审,申报北京市新媒体技师学院等115家单位为2017年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项目单位,王翀技能大师工作室等149家单位为2017年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项目单位,并报送了2017年相关项目建设单位备案材料。
按照有关文件要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现对2017年项目单位正式予以备案。请各地严格按照有关要求,认真执行上报项目实施方案,确保项目建设工作有序、规范、高效推进,实现预定的目标任务。项目建设周期结束后,要按规定将项目总结报告和绩效考评意见报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两部将适时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各计划单列市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财政厅(局)继续开展2018年项目工作,提早组织项目评审,并按时做好备案工作,截止日期为2018年10月31日。
附件:1.2017年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项目单位
2.2017年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项目单位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2018年6月26日
· 附件1:2017年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项目单位.xls
· 附件2:2017年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项目单位.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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