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1926
  • Tax100会员 32934
查看: 529|回复: 0

[12366]140000628 建造高级公寓出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的20%,是否可以免征土地增值税?

2万

主题

2万

帖子

2万

积分

税界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24251
2020-6-28 10:38:1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https://etax.jilin.chinatax.gov.cn:10846/work/gnmk/zcfg/mxxx/index.jsp?id=140000628
发文单位:
文件编号: [12366]140000628
文件名: [12366]140000628 建造高级公寓出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的20%,是否可以免征土地增值税?
发文日期: 2011-01-11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建造高级公寓出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的20%,是否可以免征土地增值税?
[12366]14000062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第8条规定,纳税人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免征土地增值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新行条例实施细则》第11条规定,条例第8条第(l)项所称的普通标准住宅,是指按所在地一般民用住宅标准建造的居住用住宅。 高级公寓、别墅、度假村等不属于普通标准住宅。 因此,建造高级公寓出售不可以免征土地增值税。



相关帖子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1479971814@qq.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