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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6月山东省电子税务局常见问题汇总(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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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6-25 00:24:2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济南税务
标题: 2020年6月山东省电子税务局常见问题汇总(二)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jM5MTk2MjU4Nw==&mid=2650739705&idx=3&sn=f4c6aa6f6a26920f9a1cfae630c04a09&chksm=bea6374d89d1be5bc15aaf03a057c80b3b8bfeb8b4247db6aa9137df7bbf5ed8eae4d9f4b512#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0-06-24
二维码: -
本帖最后由 zzzzzzzzzzzzz 于 2020-8-10 15:13 编辑

1.我单位在完成增值税申报后,征管系统自动生成了城建税及附加的申报信息,因数据有变化,能否通过电子税务局进行申报更正?
可以。目前电子税务局对城建税及附加申报更正功能进行了优化,已实现全渠道申报数据更正(包括电子税务局、大厅前台等各种渠道申报的数据)。
您可通过“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更正申报”---“申报表更正”模块查询及进行申报表更正操作。


2.文化事业建设费申报完成后,有数据需要调整,能否通过电子税务局进行申报更正?
可以。近期电子税务局对申报更正模块进行了优化,增加了文化事业建设费申报更正功能。
您可通过“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更正申报”---“申报表更正”模块查询及进行申报表更正操作。


3. 我单位本月广告项目收入13万元,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电影等行业税费支持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25号)规定,广告业和娱乐业缴费人可享受免征2020年全年文化事业建设费政策,填写在免征收入栏次后,系统提示超过免征限额应该填在第1栏次应征收入栏,怎么办?
《文化事业建设费申报表》第2栏“免征收入”栏次属期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依然按照原政策按月申报不得超过20600元(含税),按季申报不得超过61800元(含税)。您单位本期收入为13万元,应填写在第一栏“应征收入”栏次,系统在18栏“本期应补(退)费额”栏次已自动置为0,无需缴费,实现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25号规定的免征政策要求。



4.我单位通过电子税务局申报印花税,打开申报表提示“核心征管提示信息:系统内部异常:调用系统服务出错……异常原因:此纳税人没有做税务登记补录,请进行税务登记补录操作”,这是什么原因?
您在电子税务局打开印花税申报表出现此提示时,说明税务登记信息不完整,请先到主管税务机关完成税务登记信息补录,然后再通过电子税务局进行印花税申报。
5.我单位在电子税务局操作“建筑业工程项目登记及变更” 报告,选择完土地信息提示“[丘号] 不能为空!”怎么办?
如您在操作“建筑业工程项目登记及变更” 报告遇到“[丘号] 不能为空!”,如下图所示:

提示信息中的“丘号” 是指土地税源信息中基本信息的“宗地号”,请到“城镇土地使用税 房产税税源信息采集”模块中,打开土地税源信息的基本信息,补充填写“宗地号”。


完成土地税源信息补录后,再进行“建筑业工程项目登记及变更”操作。
6.通过电子税务局提交注销申请,且已打印清税证明,为何税务登记仍是清算状态?
经分析此类情况产生的原因为:在主管税务机关已申请过注销,金三核心征管系统中已存在注销流程,且未办结。纳税人在电子税务局再次发起了注销申请,但重复申请信息无法正常写入金三核心征管系统,导致税务登记状态无法变更。
此类情况电子税务局已在注销申请环节增加了提示:“金三核心征管系统已存在注销税务登记申请信息,请联系税务人员确认!”。遇到此类情况,请您联系主管税务机关人员,由主管税务机关处理后,在电子税务局重新发起注销申请。
来源:山东税务
编发:国家税务总局济南市税务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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