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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海之星] 梁红星参加“一带一路”跨境涉税服务联盟启动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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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6-24 11:42:3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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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号名称: 税海之星
标题: 梁红星参加“一带一路”跨境涉税服务联盟启动仪式
作者:
发布时间: 2019-04-15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g2MjEwNDM4OA==&mid=2247483774&idx=1&sn=4559e304051a27097dafedc0244928e2&chksm=ce0dbf55f97a3643bd84a6083dfbd62473201ef1cab050f677a41b27eae0e52be07412e66d47#rd
备注: -
公众号二维码: -
本帖最后由 子宁 于 2020-8-13 09:59 编辑



2019年4月12日,“一带一路”涉税服务论坛暨跨境涉税服务联盟启动仪式在北京举行,本次论坛由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北京市注册税务师协会主办,北京中瑞岳华税务师事务所等5家中资税务师事务所协办,相关涉税专业服务机构、跨境企业的代表近200人出席论坛。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李林军等领导到会致辞。




22家税务师事务所发起成立了跨境涉税服务联盟。跨境涉税服务联盟成立的目的是为税务师事务所等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与相关企业搭建一个信息交流和业务合作的平台,促进成员之间的信息共享与合作共赢,服务“一带一路”倡议的实施,共同解决跨境业务的涉税问题。



在该论坛上,梁红星作为特邀嘉宾做了《“走出去”企业如何享受和保障东道国的税收优惠》主题演讲。梁红星以他在海外多年的实务经验,对“走出去”国家招商引资的各种税收优惠做了分类总结和简析,他指出很多“走出去”企业在获取东道国税收优惠时,常常会遇到风险和遭受损失。如中资企业与项目所在国的相关政府部门或国有企业谈签合同时,虽然在合同中约定免税条款,但是往往不能最终得到保障和兑现。因为税收优惠的立法和执法程序及权威部门是东道国的财政部(及税务机关),甚至是该国的国会和最高法院。“走出去”企业与业主的免税条款因此往往不被当地税务征管部门认可或执行,或是其相关税收损失很难得到业主的补偿。他建议:“走出去”企业应该明确约定相关免税条款,并且要求业主协助,及时获取合法程序的税收免税函或批文。特别是要对将来东道国税制和征管的改革设置预留保障条款;要对将来税收优惠不能兑现的情况建立相关调价机制或设置补偿条款。他还指出,由于税制的本身特点和当地征税管辖的限制,要想获取东道国增值税和个人所得税的彻底免税有其局限性和挑战性。梁红星还建议:“走出去”企业在遇到税务优惠的纠纷时,要积极走合法的司法途径,同时求助中国驻当地经商处的协调,甚至申请走国家税务总局的协定磋商途径。



梁红星希望能与相关中资税务师事务所通力合作,借助新成立的跨境涉税服务联盟这个新的平台和渠道,帮助中国“走出去”企业沟通和解决跨境税收的热点与难点问题并从专业角度提出相关的建议和方案,助力“走出去”企业走好“一带一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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