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4526
  • Tax100会员 34092
查看: 659|回复: 0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新国税办[2007]459号 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对天然气经销企业增值税管理问题的通知

1万

主题

1万

帖子

1万

积分

税界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19415
2020-6-14 10:12:4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https://etax.xinjiang.chinatax.gov.cn/xjgsww/ContentSearchBLH_showContent.do?id=1650000002012091700008
发文单位: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文件编号: 新国税办[2007]459号
文件名: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新国税办[2007]459号 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对天然气经销企业增值税管理问题的通知
发文日期: 2007-07-26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对天然气经销企业增值税管理问题的通知
新国税办[2007]459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国家税务局,各地、州、市国家税务局:
为加强对天然气经销商企业的管理,现将有关问题明确如下;
一. 对各类天然气、液化天然气加气站被照国家税务局《关于假期站一律按照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征税的通知》(国税函[2001]882号)进行管理。
二. 对形势天然气.液化天然气销售的纳税人,凡年销售额达到一般纳税人标准的,必须认定并按一般纳税人进行管理。



相关帖子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1479971814@qq.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