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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告2015年第5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目录(2014年版)》的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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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http://shanxi.chinatax.gov.cn/zcfg/detail/sx-11400-3815-1698100
发文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
文件编号: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告2015年第5号
文件名: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告2015年第5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目录(2014年版)》的公告
发文日期: 2015-02-08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目录(2014年版)》的公告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告2015年第5号

根据《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51号)规定,经国务院批准,现公布《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目录(2014年版)》,自2016年3月1日起实施。《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目录(第一批)》同时废止。
附件: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目录(2014年版)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环境保护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
2015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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