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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固定资产盘盈的会计处理
企业固定资产盘盈的可能性是极小的,企业出现了固定资产的盘盈必定是企业以前会计期间少计、漏计而产生的,应当作为会计差错进行更正处理,会计准则这样规定一定程度上控制人为的调剂利润的可能性。
企业在财产清查中盘盈的固定资产,应作为前期差错处理。盘盈的固定资产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核算。
盘盈的固定资产,应按以下规定确定其入账价值:
如果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存在活跃市场的,按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的市场价格,减去按该项资产的新旧程度估计的价值损耗后的余额,作为入账价值;
如果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按该项固定资产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作为入账价值。
1、发生固定资产盘盈
借:固定资产
贷:累计折旧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2、调整企业所得税(视情况)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3、将“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余额调整到“利润分配”科目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二、固定资产盘亏的会计处理
企业在财产清查中盘亏的固定资产,通过“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固定资产损溢“科目核算,盘亏造成的损失,通过”营业外支出—盘亏损失“科目核算,应当计入当期损益。
1、报经批准前: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固定资产损溢
借:累计折旧
借: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贷:固定资产
2、报经批准后:
①可收回的保险赔偿或过失人赔偿
借:其他应收款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固定资产损溢
②按应计入营业外支出的金额
借:营业外支出—盘亏损失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固定资产损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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