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2274
  • Tax100会员 28062
查看: 581|回复: 0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我区部分通信公司开展的促销和积分回馈活动中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1万

主题

1万

帖子

1万

积分

税界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18489
2020-6-1 22:26:4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http://www.taxhu.com?m=article&f=view&id=109169
发文单位: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文件编号: 内地税字[2006]249号
文件名: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我区部分通信公司开展的促销和积分回馈活动中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发文日期: 2006-07-27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内地税字[2006]249号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我区部分通信公司开展的促销和积分回馈活动中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内地税字[2006]249号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我区部分通信公司开展的促销和积分回馈活动中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内地税字[2006]249号
  全文有效
  2006.07.27
  各盟市、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区局各派出机构,东风场区地方税务局:
  为了进一步拓展市场,发展新用户,我区部分通信公司相继开展了以下促销和积分回馈优惠活动:
  1、对话费保底消费、预存话费等新老客户赠送电子产品、生活日用品、学习用品、健身器材、食品以及各种消费卡;
  2、对达到一定积分值的老用户通过积分兑换形式赠送手机、电子产品、食品、消费卡和有价卡;
  3、以低于面值折价销售手机充值卡、IP充值卡;
  4、向话费保底消费用户赠送话费,即用户按要求话费保底消费后即向用户赠送一定金额的话费:对个人在以上优惠活动中取得的所得,经请示国家税务总局,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相关帖子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liwei03@51shebao.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