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政条法处
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安徽省商务厅安徽省科技厅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财政部等部委关于推广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法〔2017〕1701号
各市、县财政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商务局、科技局、发展改革委:
现将《财政部 税务总局 商务部 科技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将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所得税政策推广至全国实施的通知》(财税〔2017〕79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 安徽省商务厅
安徽省科技厅 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1月2日
财税[2017]79号.tif(附件下载见文章末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