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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政策] 金融处 财金〔2017〕1057号 转发财政部等部委关于组织开展第四批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示范项目申报筛选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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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2-21 10:36:1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http://czt.ah.gov.cn/public/7041/140043571.html
发文单位: 金融处
文件编号: 财金〔2017〕1057号
文件名: 金融处 财金〔2017〕1057号 转发财政部等部委关于组织开展第四批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示范项目申报筛选工作的通知
发文日期: 2017-08-09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金融处
转发财政部等部委关于组织开展第四批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示范项目申报筛选工作的通知
财金〔2017〕1057号


  
各市、县(区)财政局、教育局、科技局、经信委、民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国土局、环保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农委、商务局、文化局、体育局、林业局、旅游局:
现将财政部等19部委《关于组织开展第四批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示范项目申报筛选工作的通知》(财金〔2017〕76号)转发给你,并就我省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各地各有关部门(单位)要严格按照财金〔2017〕76号规定的示范项目申报范围、申报条件、申报程序等要求,认真组织开展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筛选出符合条件的优质项目进行申报。
二、申报程序
市级财政部门要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对市本级及所辖县区申报的项目进行初选,初选通过的项目由市级财政部门统一汇总形成申报项目清单,并在PPP综合信息平台上组织完成线上申报。
三、申报时间
各市财政部门应于8月18日前完成项目线上申报,并向省财政厅提交书面申报报告及申报项目清单,逾期将不再受理。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将本地区本行业申报项目清单抄报相关行业厅局。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吴 军 0551-68150203
宋金虎 0551-68150683


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科学技术厅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安徽省民政厅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安徽省国土资源厅





安徽省环境保护厅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安徽省交通运输厅   安徽省水利厅  


安徽省农业委员会  安徽省商务厅



安徽省文化厅  安徽省体育局





安徽省林业厅  安徽省旅游局
2017年8月2日
财金[2017]76号.pdf(附件下载见文章末尾)



财金[2017]76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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