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1373
  • Tax100会员 33767
查看: 224|回复: 0

[国务院政策] 工信部产业函〔2013〕500号 |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2013年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名单的通告

1万

主题

1万

帖子

1万

积分

税界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18804
2020-9-9 09:36:4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http://www.miit.gov.cn/n1146295/n1652858/n1652930/n4509627/c4510635/content.html
发文单位:
文件编号: 工信部产业函〔2013〕500号
文件名: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2013年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名单的通告
发文日期: 2013-11-29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工信部产业函〔2013〕50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中央企业:
依据《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工信部产业〔2012〕422号),经审核,现将工业和信息化部认定的2013年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名单予以公布。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认定天津海鸥表业集团有限公司工业设计中心等26家企业工业设计中心,北京洛可可科技有限公司等6家工业设计企业为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具体名单见附件)。
二、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中央企业要充分发挥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的示范带动作用,鼓励和引导更多的企业重视工业设计中心建设,支持工业设计企业加快发展。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认真总结经验,结合本地区实际,积极推动省(区、市)级工业设计中心建设。
三、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实行动态管理,每两年复核一次,对合格的中心予以确认,不合格的予以撤销。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中央企业要按要求认真做好相应管理工作。

特此通告。

附件:2013年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名单

工业和信息化部
2013年11月25日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1479971814@qq.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