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人社局
上海市人事局、上海市财政局关于试行建立本市机关处级干部健康档案卡制度的通知
沪人[1995]164号
各区、县人事局,各委、办、局人事(干部)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认真做好干部健康体检的通知》(国办发[1995]5号)精神,为了保障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现将试行建立本市机关处级干部健康档案卡制度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范围和对象
本市各级机关中的处级干部。
二、试行办法
1.本市机关处级干部健康档案卡实行分层分级管理的办法。市级机关中年满五十周岁的处级干部由市机关事业单位福利事业中心(以下简称福利中心)统一管理,并组织安排健康体检;区、县机关中年满五十周岁的处级干部由各区、县人事部门统一管理,并组织安排健康体检。机关中五十周岁以下的处级干部健康档案卡,由各单位自行建立、管理,并组织安排健康体检。
2.各级机关中对年满五十周岁的处级干部,要作出计划逐步安排到本市在无锡的华东疗养院进行一次较为全面的健康体检,在此基础上,试行建立机关处级干部健康档案卡
3.机关处级干部健康档案卡制度建立后,几年满五十五周岁的,每年安排到定点医院进行一次健康体检;五十至五十五岁的,每两年安排到定点医院进行一次健康体检,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缩短健康体检年限。
4.机关处级干部经健康体检局的诊断结论、主治医师建议等实行计算机管理。市级机关范围的,统一由福利中心负责输入计算机,区、县机关范围的,由各区、县人事部门负责输入计算机,根据年龄和健康档案卡的记录情况,逐步探索以查病医疗为主的健康体检转向以查病医疗与自我保健相结合的健康体检新路子。
5.机关处级干部赴华东疗养院的健康体检,以常见病检查为主,适当增加B超、扇超、表面抗原及 PCR(肝功能鉴别)等项目,在健康体检的同时,通过华东疗养院的医师讲解和示范,学习和掌握一些自我保健的知识。
6.华东疗养院健康体检,每期为五天,住宿四天。华东疗养院健康体检费用为;每期每人980元(体检费265元,住宿、交通等费715元),其中,本人自理伙食费活动费20元;其余部分在单位福利费中列支。
三、组织实施
1.试行建立机关处级干部健康档案卡制度工作,要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应先在有条件的机关进行试点,待总结经验后逐步推开。
2.试行建立机关处级干部健康档案卡制度,是一项政策性较强的工作,既关系到干部队伍建设,又涉及到个人切身利益。各单位领导务必高度重视,人事(干部)部门应当落实专人负责,切实有效地做好这项工作。
四、本通知自一九九六年一月一日起施行。
一九九五年十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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