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2091
  • Tax100会员 33460
查看: 488|回复: 0

清远市国家税务局 清远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5年第2号 清远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实地查验有关问题的公告

4万

主题

4万

帖子

4万

积分

税界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42409
2020-7-28 12:09:2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
发文单位: 清远市国家税务局
文件编号: 清远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5年第2号
文件名: 清远市国家税务局 清远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5年第2号 清远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实地查验有关问题的公告
发文日期: 2015-01-26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清远市国家税务局
清远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实地查验有关问题的公告
清远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5年第2号


  清远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实地查验有关问题的公告
  清远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5年第2号
  全文有效
  2015-01-26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全国开展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征收管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39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化增值税发票领用和使用程序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19号)和《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实地查验有关问题的公告》(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4年第12号)有关规定,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现对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审批事后实地查验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对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为十万元,且发票月领购量为50份以上(含50份)的纳税人,主管税务机关应对其开展事后的实地查验。
  本公告自公告之日起执行。
  特此公告。
  关于《清远市国家税务局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实地查验有关问题的公告》的解读
  时间:2015-01-27
  来源:清远市国税局
  为规范主管税务机关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的实地查验行为,市国税局制定发布《清远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实地查验有关问题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现将《公告》解读如下:
  一、《公告》制定的背景
  根据《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实地查验有关问题的公告》(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4年第12号)的规定,为明确我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最高开票限额为十万元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需实地查验的具体使用数量,我们制定发布本公告。
  二、《公告》的主要内容
  对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为十万元,且发票月领购量为50份以上(含50份)的纳税人,主管税务机关应对其开展事后的实地查验。



相关帖子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1479971814@qq.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