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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办公室 粤国税办发〔2016〕57号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办公室关于在全省国税系统开展“助力营改增,服务供给侧”志愿服务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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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
发文单位: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办公室
文件编号: 粤国税办发〔2016〕57号
文件名: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办公室 粤国税办发〔2016〕57号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办公室关于在全省国税系统开展“助力营改增,服务供给侧”志愿服务活动的通知
发文日期: 2016-05-13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办公室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办公室关于在全省国税系统开展“助力营改增,服务供给侧”志愿服务活动的通知
粤国税办发〔2016〕57号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办公室关于在全省国税系统开展“助力营改增,服务供给侧”志愿服务活动的通知
  粤国税办发〔2016〕57号
  全文有效
  2016-05-13
  广州、各地级市、深汕合作区国家税务局:
  志愿服务是现代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是新形势下推进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抓手。为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有效发挥志愿服务在全面推进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的作用,积极提高服务质量,帮助纳税人尽快做好试点准备工作,确保营改增政策全面落实,省国家税务局决定在全省国税系统开展“助力营改增,服务供给侧”为主题的“四个一”志愿服务活动。现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助力营改增,服务供给侧。
  二、活动时间
  2016年4月-2016年6月。
  三、活动内容
  (一)建立一支“营改增”志愿服务队。各市国税局要集中业务骨干组建一支“营改增”志愿者服务团队,为“营改增”纳税人提供“一对一”“点对点”的志愿服务。
  (二)设立一个“营改增青年志愿者服务岗”。组织青年税务骨干作为志愿者,对外提供多种形式的营改增宣传,利用播放视频、派发宣传单张和册页、志愿答疑、税企互动等服务方式,畅通纳税人与税务部门交流渠道。
  (三)开展一次税收政策上门志愿服务活动。认真落实广东国地税营改增八项承诺,持续优化纳税服务,积极组织志愿服务队员到企业和纳税户中送政策,派员在办税服务大厅提供税收引导和服务。利用周末或节假日主动上门帮助老、弱、病、残等一些行动不方便的纳税人,协助指导他们填写资料,开辟办税“绿色通道”。
  (四)开通一条“营改增”志愿服务专线。各级国税机关结合实际在窗口单位设立一条“营改增志愿服务专线”,志愿服务队员利用工余时间协助辅导12366咨询平台,协助做好纳税人发票系统发行、发票发售、优惠资格认定等咨询工作,为“营改增”纳税人提供咨询服务,帮助他们顺利完成纳税业务的转型。
  四、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志愿服务是创建文明单位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促进国税文化建设落地五项重点工作之一。各级国税部门要高度重视此项志愿服务活动,将该项工作放在本单位文明创建工作的重要位置来谋划,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根据营改增工作需求,结合当地实际,积极联合本地志愿服务组织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级国税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种阵地,对“营改增志愿服务”活动的重要意义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广大干部职工积极参与到该项活动中来;要用好用活新媒体,充分利用报刊、网站、橱窗等宣传媒体和阵地,持续报道营改增志愿服务活动开展情况,全方位宣传报道志愿服务工作情况,进一步提升国税社会形象,扩大社会影响力。
  (三)注重实效,抓好落实。各级国税部门要将志愿服务活动与实际工作有机结合,注重总结提炼志愿服务的好做法、好措施,形成先进经验,探索先进模式,树立先进典型,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不断提升本单位志愿服务活动的能力和水平。要及时做好有关图片资料信息的收集整理和报送工作,相关资料报送至省国税局(教育处)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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