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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西藏自治区税务局 藏税办函〔2019〕1号 国家税务总局西藏自治区税务局办公室关于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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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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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西藏自治区税务局
文件编号: 藏税办函〔2019〕1号
文件名: 国家税务总局西藏自治区税务局 藏税办函〔2019〕1号 国家税务总局西藏自治区税务局办公室关于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公示
发文日期: 2019-01-21
政策解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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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西藏自治区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西藏自治区税务局办公室关于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公示
藏税办函〔2019〕1号


  国家税务总局西藏自治区税务局办公室关于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公示
  藏税办函〔2019〕1号
  全文有效
  2019.1.21
  2018年,在国家税务总局和自治区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平稳有序推进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的同时,认真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实施纲要2015—2020年)》《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税的指导意见》(税总发〔2015〕32号)精神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十三五”时期税务系统全面推进依法治税工作规划>的通知》(税总发〔2016〕169号)工作要求,高质量落实依法治税各项任务,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有关工作情况公示如下:
  一、税收法治工作开展情况
  (一)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1.严格依法征税。西藏税务系统认真贯彻落实预算法和税收征管法等税收相关法律,按照依法征税聚财力的机制和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加强收入目标动态管理,注重涵养税源、挖潜增收,牢牢把握组织收入的主动权,不断提高组织收入管理水平。2018年,全区税务部门组织收入406.5亿元,同比增长19.6%,增收66.71亿元。其中税收收入396.5亿元,同比增长19.5%,增收64.6亿元,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财力支持。
  2.依法发挥税收职能。全面落实国家简政减税降负各项措施,落实小微企业、西部大开发、创业创新等方面税收优惠政策,严格执行出口退税政策,进一步支持非公经济、民营经济、小微企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扶持西藏特色产业发展。1—11月份,全区办理各项减免税219.1亿元,审批办理出口退(免)税11480万元。承接并完成《用大数据思维构建我区税收数据管理新模式的设想》《拉萨市经济圈税务部门组织收入情况分析》和《推进新旧动能转换促进我区经济更好更快发展》等分析材料,着力打造税收分析拳头产品,着力探索大数据下的“大收规”新思路,全面发挥部门职能作用。
  3.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及税务总局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系列要求和举措,全面取消了我区涉税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2018年未擅自新设涉税行政许可项目。坚持简政放权,联合市场监管部门推进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定期开展税务行政审批(许可)事项办结时限情况统计工作,2018年全区税务系统共办理对纳税人变更纳税定额的核准209件、增
  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审批3064件、对采取实际利润额预缴以外的其他企业所得税预缴方式的核定29件。持续完善增值税发票管理等事中事后管理体系,开展对进销项明显不符、涉嫌失控发票、虚开发票以及取得虚开发票等事项核查工作,制发《国家税务总局西藏自治区税务局增值税发票风险快速反应专项工作方案》《国家税务总局西藏自治区税务局增值税发票风险管理操作规程(试行)的通知》等,确保风险管理工作流程顺、数据准、反应快、管理严,做好事前、事中、事后衔接。
  4.持续优化税收环境。制定《西藏自治区税务系统进一步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实施方案(2018年—2022年)》,明确工作任务、工作目标、工作要求、工作保障,将工作任务细化为减少纳税次数、压缩办税时间、减轻税费负担、优化税后流程、规范税收执法等5大项18类57条。坚持“纳税人所盼,税务人所向”,持续提升“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品牌影响力,细化分解5类20项43条便民措施,实现100个涉税事项的“全区通办”。大力推进全区办税服务厅标准化建设,规范服务流程、服务标准和服务承诺,提升办税质效。全面落实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改革,公布6大类共计110项“最多跑一次”清单事项,促进税务机关与纳税人“两个减负”。持续深化税收领域“放管服”改革、优化税收环境23类65项具体措施。
  (二)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5.推动和参与地方税收立法。2018年1月18日,西藏自治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开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发布了《西藏自治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大气污染物和水污染物适用税额的决定》。
  6.落实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要求。认真学习贯彻《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并严格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制定税收规范性文件,对制发的税收规范性文件按要求开展合法性审查和合规性评估,未经政策法规部门审查的税收规范性文件,办公室不予核稿,制定机关负责人不予签发,税收规范性文件均以公告形式公布。加大合理性审理力度,增强税收规范性文件的针对性、可操作性,从源头上根除制度性侵权,防范制度性风险。严格执行税收规范性文件报备制度,自治区税务局2018年制发的税收规范性文件均向税务总局进行了备案,同时将下级税务机关制定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纳入备案审查范围。2018年我局共制定发布税收规范性文11件。
  7.开展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2018年我局按照税务总局、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工作要求,完成各级税务机关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地方政府涉税文件清理工作、财税文件清理工作、各级税务机关“三定”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社保费和非税收入规范性文件情理工作以及军民融合发展、生态环境保护、产权保护、排除限制竞争相关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发布《国家税
  务总局西藏自治区税务局关于公布继续执行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西藏自治区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1号)《国家税务总局西藏自治区税务局关于公布修改部分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西藏自治区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2号)《国家税务总局西藏自治区税务局关于公布修改部分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西藏自治区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7号)《国家税务总局西藏自治区税务局关于变更证明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西藏自治区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11号)。同时,对财税文件和地方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提出了清理意见。
  (三)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8.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根据《中共国家税务总局西藏自治区委员会工作规则》要求,我局重要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的使用等方面,均严格执行相关程序,提交局党委会议,经集体研究讨论并作出相应决定。同时,会议记录员严格按照会议要求,实事求是地做好会议原始记录,并对相关资料进行归档。
  9.完善决策监督机制。发挥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对重大决策和重大事项的把关作用,一是公职律师直接列席会议,对讨论事项发表法律建议;二是组成公职律师、法律顾问临时团队,对较为复杂的重大决策和事项,通过集中讨论、集体研究,提出书面
  意见的方式,对重大决策和事项进行合法性审查;三是充分利用公职律师管理平台,集思广益,对不涉密、非紧急的重大决策和事项,通过在公职律师管理平台上发布任务,请系统内全体公职律师广泛参与,发表法律意见的形式进行论证。充分发挥巡察工作的监督职能,当好各级党委的参谋和助手,做到上下联动、纵横协调、联系内外、形成合力、协调推进。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0.锻造一支觉悟高、能力强的执法队伍。深化“绩效管理抓班子、数字人事管干部、人才工程育才俊、严管善待活基层”机制建设,大力推进干部队伍建设。从实战出发有针对性地开展核心业务培训和人才培育,持续加强领军人才和专业骨干人才培养。持续开展“岗位大练兵、业务大比武”活动,激励干部刻苦钻研业务、提高履职胜任能力。
  11.加强内控制度建设。成立全区内控机制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研究部署内控机制建设工作,明确工作目标、总体思路,形成了“一把手”总负责、班子成员分工负责、督察内审部门总协调、其他部门全力配合、全体干部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制定下发了《西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系统内部控制监督平台推广工作实施方案》,保障内控监督平台上线工作的顺利开展,2018年4月1日,我区内控监督平台正式上线运行。
  12.完善税收执法程序。制发《西藏自治区税务行政处罚裁
  量基准》,为全区税务系统行政处罚设立了“标准杆”,确保税务行政处罚在全区范围内的公平公正。严格实施《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办法》,健全完善审理工作机制和程序,规范案卷归档目录和资料,全区税务系统2018年审理重大税务案件共计 139件。
  13.加强执法信息化建设。发布金税三期系统版本108个,补丁195个,完成国民经济分类转换、环境保护税上线、二代TIPS上线、增值税申报规则比对,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等系统升级测试工作;完善运维机制,加强问题管理,强化运维平台运用,及时对各类问题进行归类整理,对共性问题集中发布解决方案,全年累计解决金税三期运维问题17215余个。开展金税三期数据清理工作,组织开展2批136类数据清理工作,共修正问题数据3.2余万条,税收数据质量大幅提升。电子税务局推广上线,在金税三期优化版和西藏网上申报系统的基础上,开发Web端、手机App端、客户端等三个纳税人办税端口。建成融合实体办税服务厅、网上办税服务厅、手机App、微信等七个渠道的全业务、一站式、智能化电子税务局。印发《西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办公室关于规范实名办税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实名办税实现全覆盖,2018年1月1日正式在全区范围内推行实名办税,已实现实名采集户数8.18万户,实名采集率达到93.09%。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上线,制定下发《全区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个税部分)第二阶段上线推广工作方案》,明确细化我区上线工作组织架构、
  具体工作、职责分工等内容。
  开展社保费信息系统部署,
  完成社保费征收子系统、社保费应用集成平台(内部)等子系统的搭建、部署,采集投放社保管理子系统、社保征收子系统共86张参数、代码表,征收、稽查、法制、综合四个业务域24条工作流,7个新增岗位及全区税务干部社保费子系统岗责配置;
  分批次接收自治区人社部门全量数据,开展检查、比对、清洗、加工、转换、投放等工作;建设完成共享平台税务端和人社端,并根据实际业务情况进行全业务全流程测试,基本实现从关联登记、费种认定、申报、征收开票、上解到入库和销号等的业务功能。
  14.加强部门协作和信息共享。目前我区各级主管税务机关已与发改委、财政局、国土局、工商局等单位签订了涉税信息共享协议,通过加强沟通,及时掌握政府采购、财政拨款、资源开采、土地使用、股权变更等涉税信息,有效堵塞征管漏洞,保障税款的应收尽收。2018年前三季度,全区第三方涉税信息应用取得总体成效为8061.31万元,其中:通过发改委、财政等部门获取工程拨款信息取得收入7369.37万元,占比91%;利用国土资源局提供的资源、耕地占用信息取得收入172.04万元,占比2%,利用住建等部门获取的房地产信息取得收入88.82万元,占比1%,利用工商等部门获取的注册登记、股权变更信息取得收入86.71万元,占比1%。积极参与西藏自治区社会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建设,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实现企业行政
  许可信息、小微企业扶持信息、联合惩戒信息、简易注销信息、行政处罚信息等信息共享。
  15.创新税收执法方式。一是根据《国家税务总局 公安部 海关总署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2018年打击骗取出口退税和虚开增值税发票专项工作安排的通知》文件要求,以及《四部委打击虚开发票、骗取退税违法犯罪两年专项行动工作》要求,下发我区四部门打击骗取出口退税和虚开增值税发票专项工作安排通知,对全区四部门打击“骗税虚开 ”工作做出了指引,规定税务、公安、海关及人行各部门的工作职责。二是印发《西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税务稽查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管理实施办法(试行)》(藏国税发〔2018〕4号)《西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税务稽查随机抽查工作实施方案》(藏国税发〔2018〕2号)《西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税务稽查随机抽查检查人员名录库管理实施办法(试行)》(藏国税发〔2018〕3号)。三是成立税务稽查“双随机、一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对全区税务稽查随机抽查工作进行全面指导和监督。四是自治区局稽查局在建立本级税务稽查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以及税务稽查随机抽查检查人员名录后,要求市(地)级税务局及时在“金税三期税务稽查双随机工作平台”上建立并完善“两库”工作,逐步实现税务总局、自治区局和市(地)局三级信息共享机制。
  (五)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
  16.切实加强内部监督。在年初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期间,自治区局纪检组专题听取9个单位2017年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情况,结合2017年党风廉政责任制检查考核发现的问题,集中约谈9个单位“第一责任人”和纪检组长共计18人。在全区税务系统党建工作会议上专题听取9个单位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研究分析问题,推动责任落实。按照税务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实施办法,每半年向税务总局、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书面报告1次履行监督执纪问责情况,向驻税务总局纪检监察组报告重要案情2件,向自治区局党委汇报纪检监察工作2次。开展以管党治党责任、党内政治生活、重大决策部署、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纠正‘四风问题’等落实情况为主的“严纪律、强作风,锤炼高原税务铁军”专项活动,进行重点检查,对9个方面29个问题提出了整改要求。对自治区局机关第六批驻村工作队7个办实事项目及慰问、宣传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审计,审计金额155.1万元。严肃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通报曝光典型问题1起,给予党纪处分1人。2018年,全区税务系统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240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232人次,占“四种形态”处理总人次的96%;第二种形态5人次,占2%;第三种形态3人次,占1.2%;第四种形态2人次,占0.8%。
  17.发挥巡视、巡察监督作用。制发《中共国家税务总局西
  藏自治区税务局委员会巡察工作规划(2018—2022年)》《2018年巡察工作要点》《中共国家税务总局西藏自治区税务局委员会2018年度巡察工作计划》,结合工作实际对《西藏自治区税务局党委巡察组工作操作指引》进行了修订,及时对中共国家税务总局西藏自治区税务局委员会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调整。对2017年税务总局巡视回馈的81个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按照“一个问题、一个档案”标准,建立81份档案,对问题描述、整改措施、整改情况、佐证材料进行了收集整理归档,截至目前,巡视组回馈的81个问题全部整改到位。聚焦政治巡察,于11月19日启动党中央十九大届期西藏税务系统首轮巡察,进驻山南市税务局开展了为期30天的常规巡察,
  首轮巡察发现问题57个,推动立行立改43个。
  18.自觉接受外部监督。根据税务总局《税务机关特邀监察员工作暂行办法》的要求,聘请人大、政协、纪委、检察院及纳税人代表组成了特邀监察员,人民群众及纳税人对税务部门执法、服务、廉政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通过特邀监察员反馈给税务机关,主动接受其监督,对于改进工作,提高执法水平和服务质量发挥了重要作用。2018年度,我区税务系统各单位未接受外部审计检查。按税务总局督察内审司及审计署驻成都特派办要求,经自治区局审核,定期向我区审计部门提供了税务系统各信息化系统数据电子文档。
  19.开展好督察审计工作。2018年,西藏自治区税务局系统共审计单位48个(其中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35个),全区共发现问题291个,问题涉及金额1690万元, 截至目前已制定整改措施56条,完善规章制度1项,已完成问题整改160个,整改涉及金额88.95万元,责任追究12人次。
  20.严格落实税收执法责任制。2018年截至10月底,计算机日常考核确认执法过错行为共计5216个,其中税务机关过错行为364个,税收执法人员过错行为4852个;人工考核确认执法过错行为共计191个。过错责任追究共计172人(次,下同),其中,批评教育46人,责令做出书面检查77人,通报批评45人,取消评选先进资格2人,责令待岗2人。
  (六)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21.拓宽纳税人维权渠道。一是在全区各级税务机关探索建立“纳税人纠纷调解室”,对在办理涉税事宜过程中的纠纷进行现场处理,及时化解征纳矛盾。二是通过各种途径宣传税务行政复议法律法规,扩大行政复议的公信力和影响力,引导纳税人通过这一法定途径解决征纳双方的行政争议。三是通过信访手段解决争议,按照《全区税务系统落实信访工作属地管理责任办法》要求,发挥信访解决争议作用,综合运用法律、政策、经济、行政等手段和教育、调解、疏导等办法,合理合法解决信访人的合理利益诉求。
  22.落实复议应诉工作体制机制。一是加强对行政复议和诉讼法律相关内容的学习培训,提高全区税务系统从事复议、应诉工作的水平和能力,筑牢工作基础。二是通过加强与自治区政府法制部门复议机构的联系,学习区内复议应诉工作的经验和方法;就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向税务总局对口司局汇报,切实解决问题;积极发挥系统内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的作用,开展业务沟通,交流工作经验。三是认真学习贯彻税务总局新修订的《税务行政应诉工作规程》,进一步建立健全税务机关负责人依法出庭应诉等制度。2018年,全区税务系统共受理税务行政复议案件2起,无税务行政诉讼案件。
  23.做好纳税服务投诉管理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纳税服务投诉管理办法》,进一步归口业务管理、提高投诉管理质效、报告投诉处理情况、通报投诉处理结果。2018年,全区税务系统通过12366纳税服务热线受理、转办纳税服务投诉共计79条,办结74条,待办5条。
  (七)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24.丰富公开事项内容。全面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及时做好税务总局税收政策法规文件转载工作,将自治区局最新税收政策文件第一时间进行发布。完成了全区机构概况信息、自治区级机构职能和自治区局领导信息、市级机构职能和领导信息、县局机构职能和领导信息等重点
  事项的信息公开。及时更新对外公开信息,纠错地图导航软件信息,便利纳税人办税。
  25.完善公开工作机制。加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发布力度,做到对重要会议、活动等信息当天发布,其他信息及时发布。完成了公开基本目录编制工作,并按照总局目录模板在门户网站上进行展示,同时,对我区门户网站相关栏目进行了升级改造。
  26.拓展公开渠道。围绕机构改革新形势下建好税务网站和新媒体的新要求,理顺网站管理机制,整合网站管理资源。完善各级税务网、总局门户网站与我区税务网站的联动。充分发挥微信公众号和微博、地方主流媒体作用,扩大政务公开覆盖范围。
  (八)增强全社会税收法治观念
  27.多举措提升领导干部法治理念。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意见》和《西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领导干部日常学法实施办法(试行)》,不断增强领导干部法律素养。一是邀请专家学者进行法治讲座;二是通过开展集中培训方式,对领导干部开展法治专项培训;三是结合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开展会前学法,2018年自治区局机关共计开展4次会前学法。
  28.增强税务人员法治意识。按照“七五”普法规划要求,不断完善法律知识的培训、考试、考核制度,认真落实公务员学法每年不少于40学时的要求,在系统内加强各种通用法律法规
  及税法的学习宣传,将法制教育内容纳入教学、培训和考核计划,加强法制课程建设。结合每年一度的全国税务人员执法资格统一考试,对从事执法岗位的执法人员和新近公务员进行法制培训工作。
  将法律、法规纳入各级领导干部晋升考察考试范围,以此敦促领导干部加强法律学习。
  29.加强税法宣传教育。一是针对纳税人开展了大征期、大调研、大走访、大座谈等活动的宣传报道,助力民营企业发展,提升纳税人满意度和获得感;二是按照税务总局对个人所得税改革税收宣传工作的要求,做好个人所得税配套新闻宣传及舆情引导工作,并向全区发放宣传册2.5万份,宣传画1200份;三是以改革为重点内容开展普法宣传,按照重要节点,集中开展“法律进企业”、“宪法边境行”、“全区宪法统一考试”、“引导社会舆论风向 助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六进”、“12·4”国家宪法日等税收普法宣传活动。
  30.引导形成诚信纳税氛围。一是先后与建设银行西藏自治区分行、农业银行西藏自治区分行、邮储银行西藏自治区分行等6家商业银行推出“税易贷”“税穗通”“税贷通”“税融贷”“税易融”“税源贷”等金融服务产品,2018年发放贷款180笔,贷款金额1.64亿元,带动就业300多人。二是不断提升“黑名单”、联合惩戒、公安派驻联络机制等工作质效。2018年全区各级税务机关累计公布“黑名单”案件达到97件,比去年同期增长31
  倍。三是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向市民介绍了发票管理办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办法及联合惩戒措施、最新税收政策等相关内容。同时,我区各级税务机关还通过报纸、门户网站、LED屏、公告栏等媒介向社会各界宣传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及联合惩戒工作相关内容,以营造稳步推进、群防群治、联合惩戒的良好氛围,进一步提高纳税人依法纳税意识。
  31.促进税收社会共治。规范涉税专业服务,维护国家税收利益和纳税人合法权益,严格按照《涉税专业服务监管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3号)规定,将纳税申报代理、一般税务咨询、专业税务顾问、税收策划、涉税鉴证、纳税情况审查、其他税务事项代理、其他涉税服务等8项业务列为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可以从事的涉税业务。
  (九)加强税收法治工作队伍建设
  32.健全法制机构。加强法制机构力量配备,优先选派具有法律职业资格、接受过全日制法律专业教育的年轻干部到法规部门工作,目前,自治区局共有2名公职律师,全部配备在法规部门,各地(市、区)税务局法规部门均配备了法律专业人员。由于我区地广人稀,税务干部配置严重不足,目前绝大部分县税务机关尚未设置法制机构。
  33.严格税收执法人员管理。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全区税务系统所有工作人员只有通过全国统一执法资格考
  试,取得执法资格证书,方具备执法资格,杜绝未取得执法资格的人员从事执法岗位相关工作。
  34.加强税收法治人才的培养和使用。2018年度我局未新招录新公务员。鼓励以往年度招录的工作人员中符合参加全国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条件的同志积极参加考试,并对通过人员进行物质和精神双重奖励,目前,全区税务系统通过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共计31人。
  35.深入推进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制度。一是认真开展了法律顾问选聘工作,自治区税务局选聘了3 名专家学者、2家律师事务所作为外部法律顾问,2名公职律师作为内部法律顾问;各市(地,局)税务机关选聘7家中介机构为其外部法律顾问。二是做好公职律师实习、转正等工作。第一批、第二批共计13名实习公职律师经过严格的面试考核工作后顺利转正并获得公职律师证书。三是根据《西藏自治区国税系统公职律师任务承接办法》,2018年度我局公职律师共承接15项任务,在提供重要决策等方面有效发挥了“参谋助手”的作用。四是加强培训,提升能力素质。选派优秀干部参加税务总局举办的“2018年税务系统公职律师培训班”和“2018年税收法律政策人才库培训班”,选派系统内5名公职律师参加自治区司法厅举办的“2018年公职律师能力提升班”,组织开展“全区税务系统执法风险防范(税务总局智力援西项目)培训班”。
  (十)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
  36.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运行常态化。2018年,我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运行保持常态化,发挥领导小组职能以及领导小组在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税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对提高全区税务系统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建设法治税务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在工作落实中严格按照《西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则》,对我局领导小组对依法行政工作中出现的主要问题和重要事项进行研究,共召开会议4 次,会前学习5部法律法规,研究重要工作事项4项。比去年研究的会议事项减少5项,减少率55%。
  37.充分发挥用人导向作用。把法治观念强不强、法治素养好不好作为衡量干部德才的重要标准,在干部选拔任用时,优先提拔使用法治观念强、依法治税水平高的干部。开展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述法,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解决处理实际问题的能力。
  38.落实税收法治建设绩效考核工作。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各级税务机关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改进和完善绩效考核指标,2018年全面承接落实税务总局对各省考核的法治建设指标,结合西藏实际,坚持精简和优化下放的指标、近三年内不再扣分的指标不再设置指标、承接税务总局的指标由自治区局能完成的,不得下放地市的原则,将依法行政工作
  领导小组建设、执法资格考试、年度法治报告、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征管体制改革专项指标等作为对各地(市)税务局绩效考核的重点指标内容。
  二、工作中的经验亮点
  (一)全力推进机构改革
  按照税务总局推进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的总体思路,坚持“一盘棋”谋划和推进改革,分阶段实施、机制化推进、模板式操作、挂图式作战,建立分片包区联络督导机制,按税务总局推送目标改自治区局,按自治区局成功模板改地市局,积累经验层层推进。在全系统相继打响新机构挂牌、落实“三定”、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三场主攻战”。坚持“稳”字当头有序推进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准备工作,提请自治区政府制发执行我区实施意见、划转方案及交接方案,按照时间节点做好业务和数据交接、税费业务和信息系统整合、信息共享平台搭建等工作,明确不得自行其事、擅自行动和不得自行集中清理企业历史欠费问题的工作纪律。加强改革经费保障,提请政府批复2700万元支持划转信息化保障经费,落实好新的经费保障体制。目前,改革总体进程平稳,标准符合规定,项目推进正常,质量好于预期,确保了干部队伍稳定、收入平稳增长、征纳关系和谐、干部遵规守纪,展现出事合、人合、力合、心合的新气象。
  (二)持续深化税制改革
  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出台的各项税制改革措施,确保了标准高、节奏快、强度大的税收改革任务在全区及时落地到位。全面落实深化增值税改革各项政策,认真抓好纳税人行业认定和申报比对,组织做好增值税改革效应评估分析。深化增值税改革效应明显,降低增值税税率实现全区净减税5.26亿元,税率调整涉及增值税一般纳税人9864户。积极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完善绿色税制、推进绿色发展的决策部署,顺利推进环境保护税改革,2018年4月成功开出我区环境保护税“第一票”,标志着我区环境保护正式进入“税时代”。稳步推进个人所得税改革,100%完成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扣缴客户端推广任务,使用客户端申报户数4.38万户。分期分批开展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扣缴客户端及新个人所得税法培训,顺利完成征管信息化建设、配套征管制度设计等相关工作。扎实做好水资源税改革准备工作,联合水利厅认真开展摸底调研,全面掌握我区水资源费征收、水资源及其开发利用等基本情况。
  三、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改进建议
  (一)法治人才依然匮乏
  由于我区税务系统人员总体编制和在岗人员不足,直接影响法律专业人员招录数量;近年来,随着放管服改革和机构改革各项工作的推进实施,人少事多的问题日益凸显,全区各级税务系
  统疲于应付繁重的工作任务,对税收法律法规学习不够。改进建议:加大法律专业人才招录比例,持续深入加强法制教育。
  (二)依法行政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
  部分税务干部依法治税观念不够强,依法治税本领不高。改进建议:充分运用各种平台和渠道,鼓励、督促我区税务干部加强学习;定期开展专题讲座、集中培训,提高税务干部的执法水平和能力。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继续围绕税务总局党委、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各项部署要求,坚持服务大局和中心工作,积极作为、敢于担当,为实现西藏税收现代化夯实基础,为西藏长足发展和长治久安贡献应有的力量。
  (一)切实巩固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成果
  坚决一切行动听指挥,把推进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作为上级党委赋予的光荣使命,进一步加强学习、深化认识、提高站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重要思想,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政府、税务总局党委指示要求,压茬推进各项决策部署,统筹抓好社保费征收工作,加强征收收入及政策效应分析,努力谱写税务机构改革西藏壮丽篇章,向税务总局党委和自治区党委政府交出一份合格答卷。
  (二)认真开展收入分析抓好组织收入
  牢固树立“预算就是任务”的观念,把完成预算确定的税收收入目标作为一项政治任务,确保国家税收安全。注重收入形势研判,深入查找苗头性、趋势性问题,严防税收收入大起大落。严格落实组织收入原则,加强收入质量管理,严肃组织收入纪律,坚持依法征税,防止虚收、空转等问题。进一步加强与地方党政领导的沟通汇报,加强税源摸底调研,定期开展召开收入分析会,合理调度收入计划,加大收入进度把控力度,不折不扣落实征管堵漏增收各项措施,切实增强组织收入主动性,牢牢把握主动权,打好主动仗。围绕特色优势产业,加强税收政策的前瞻性研究。
  (三)扎实推进依法治税规范税收秩序
  充分挖掘征管资源整合、信息数据聚合的潜力,发挥大数据管理分析、风险防控职能得以加强的优势,进一步健全打虚打骗和风险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强化对虚开骗税行为的高压打击态势。认真落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和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相关要求,健全依法行政工作体制机制。研究落实税务系统权力和责任清单,严格执行《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办法》。深化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公职律师任务推送承接办法、法律顾问遴选聘任方案等落实工作,促进市场公平,维护税收秩序。
  (四)大力推进税制税收改革措施落地
  继续抓好深化增值税改革措施的跟踪问效,做好增值税改革
  效应评估分析。全面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的新修订的个人所得税法,严格执行六项专项附加扣除范围和基本减除费用标准。做好环境保护税征管工作,加强政策执行及跟踪督导,确保环保税征管工作平稳运行。抓好水资源税改革。不折不扣落实支持小微企业发展和创业创新等方面税收优惠政策。做好重点优惠政策的效应分析,全面跟踪分析政策落实情况。根据税务系统深化“放管服”改革的五年总体目标,建立现代化的新型纳税服务体系、税收征管体系和信息化体系。
  (五)不断优化纳税服务优化营商环境
  持续以“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为载体,以纳税人满意度调查整改为抓手,以纳税人需求为导向,优化办税流程,拓宽办税渠道,缩短办税时限,完善信用管理,维护税户权益,全面提升我区纳税服务效能。落实纳税服务规范,强化办税服务厅标准化、规范化、示范化建设。加强对12366纳税服务热线的质效监控、流程管理、绩效考核。完善纳税服务投诉管理运行机制,进一步规范税收执法。以整合征管资源配置为突破口,积极推动全区转变征管方式,提高征管效能。统筹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部署,运行维护好电子税务局,夯实配套支撑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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