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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西藏自治区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西藏自治区税务局关于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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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
发文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西藏自治区税务局
文件编号: -
文件名: 国家税务总局西藏自治区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西藏自治区税务局关于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报告
发文日期: 2019-02-20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国家税务总局西藏自治区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西藏自治区税务局关于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报告


  
  国家税务总局西藏自治区税务局关于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报告
  国家税务总局西藏自治区税务局
  全文有效
  2019.2.20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列》)和国家税务总局、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规定,由国家税务总局西藏自治区税务局纳税服务中心(税收宣传中心)编制。本报告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部分公开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及其他处理结果;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共六部分组成。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国家税务总局西藏自治区税务局门户网站(http://www.xztax.gov.cn)下载。
  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西藏自治区税务局纳税服务中心(税收宣传中心)联系(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北京中路51号,邮编:850000,电话/传真:0891—6832466)。
  一、概述
  2018年,国家税务总局西藏自治区税务局(以下简称“西藏自治区税务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国家税务总局和西藏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以保障纳税人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为宗旨,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加强网站管理,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年主动公开各类信息8522条,其中,政策解读89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切实加强主动公开。2018年通过规范门户网站管理、优化页面设计、提升功能体验等,同时根据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的工作要求,于6月15日至7月20日对门户网站进行了更名、栏目变更等,进一步方便社会公众查阅使用主动公开信息。
  (二)认真做好重点公开。按照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的工作要求,新机构职责到位后,完成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的编制,并及时公开。主动公开全区机构概况、各级税务机构职能和领导信息等。完成办税指南、表证单书、软件下载和办税地图等信息的更新,便利纳税人办税。
  (三)积极推进平台建设。在做好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主渠道的基础上,积极开展微博、微信等新媒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努力探索以文字、图片、视频等多种形式开展税收宣传。2018年,我局通过微博发布各类信息671条,微信发布各类信息797条,受到了广大纳税人一致认可。
  (四)认真做好服务公开。重点以“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纳税服务规范等为重点进行广泛宣传,按照税务总局要求对办税指南进行规范完善,在门户网站设置个人所得税、青少年税法学堂、电子税务局等专栏,方便纳税人查阅和使用,不断提高纳税服务方面的公开事项。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部分公开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国家税务总局西藏自治区税务局依申请公开信息3条,其中,网络申请1条、信函申请2条;申请办结3条,均已按时办结;申请答复3条,其中,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1条、同意公开答复1条、不同意公开答复1条。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及其他处理结果
  2018年,西藏自治区税务局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及其他处理结果。
  五、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8年,西藏自治区税务局没有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六、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8年,西藏自治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得到了有效推进,但与税务总局及自治区人民政府要求相比还存在一些差距,如公开力度需加强,公开渠道需拓展。2019年,西藏自治区税务局将认真贯彻落实税务总局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署,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加强依申请公开工作。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和工作规程,加强依申请公开事项的合法性审核,提升工作质效。二是拓展公开平台。进一步加强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建设,丰富手段和形式并加强原创,不断提升税收影响力,同时积极开展客户端开发建设。三是健全机制。按照税务总局相关要求,有序拓展公开范围,健全解读回应机制,提升纳税人的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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