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办理纳税人合并(分立)情况报告?
[案例]130005805
税务登记岗受理纳税人合并(分立)情况报告的相关资料,并进行如下审核: (1)证件资料是否齐全、合法、有效,《纳税人合并(分立)情况报告书》填写是否完整准确,印章是否齐全,与附报资料是否一致; (2)审核纳税人提供的原件与复印件是否相符,复印件是否注明“与原件相符”字样并由纳税人签章; 经过上述审核,符合受理条件的,在其报送的《纳税人合并(分立)情况报告书》上签章并注明受理日期。 纸质资料不全或者填写有误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场一次性告知纳税人补正或重新填报。 (注:上述答案仅供参考,具体事宜请向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