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人社局
关于同意福建农林大学设置技师岗位及职数的复函
闽人〔2007〕工考函46号
福建农林大学:
你校(2006)闽农林大函字第0006027号悉。
经研究,同意你校设置锅炉技师、花卉技师、农艺技师、汽车驾驶技师、钳工技师和绿化技师岗位各一个,设置商品经营技师、维修电工技师和中式烹饪技师岗位各两个,设置汽车维修技师岗位一个。
请你们根据我厅《关于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师评聘试点中聘任管理工作的通知》(闽人发[2003]146号)文规定,做好技师聘任管理工作。
二00六年九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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