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人社局
关于同意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设置技师岗位及职数的复函
闽人〔2008〕工考函18号
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
你委第200717号函悉。
经研究,同意你厅设置汽车驾驶技师、维修电工技师和文秘资料技师岗位各一个,同意省机械科学研究院设置钳工技师、维修电工技师和商品经营技师岗位各一个,同意省经济社团服务中心设置两个文秘资料技师岗位。
请你们根据我厅《关于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师评聘试点中聘任管理工作的通知》(闽人发[2003]146号)文规定,做好技师聘任管理工作。
二OO七年九月二十八日
附件下载
点击进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