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人社局
关于批准确认华侨大学李朝明等7位同志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通知
闽人复〔2008〕298号
华侨大学:
你校《关于报送华侨大学教师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评审结果的函》(华大职〔2008〕5号)悉。经研究,批准确认由华侨大学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的李朝明等7位同志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任职确认时间为 2008年 8月 27日 ,请予公布。
附件:华侨大学李朝明等7位同志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名单
二 〇〇 八年八月二十七日
附件:
一、教授(5人)
李朝明、苏朝晖、刘向晖、王建军、于怡青
二、自然科学研究员(2人)
赵昕东、谢明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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