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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 江苏人社局 苏人社发[2012]448号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授予金超等10名同志“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有突出贡献技术能手”称号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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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http://jshrss.jiangsu.gov.cn/art/2012/11/21/art_57242_3883.html
发文单位: 江苏人社局
文件编号: 苏人社发[2012]448号
文件名: 江苏人社局 苏人社发[2012]448号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授予金超等10名同志“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有突出贡献技术能手”称号的决定
发文日期: 2012-11-21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江苏人社局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授予金超等10名同志“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有突出贡献技术能手”称号的决定
苏人社发[2012]448号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单位人事(干部)处: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06〕15号),加快机关事业单位工勤岗位高技能人才的选拔和培养,形成全社会尊重劳动、崇尚技能、争当技术能手的良好氛围,激发广大工勤人员钻研技能、爱岗敬业、岗位成才的热情,根据《关于开展评选推荐全省机关事业单位有突出贡献技术能手暨工考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有关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2〕246号),经全省自下而上的推荐评选,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决定,授予金超等10名同志“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有突出贡献技术能手”称号。
希望受表彰的个人以这次获得的荣誉为新的起点,戒骄戒躁,继续学习新知识和新技能,不断提高运用新知识解决新问题、运用新技能创造新业绩的能力,积极参与技术革新与项目攻关,主动发挥传帮带的示范引领作用。希望广大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向受表彰的同志学习,立足岗位,钻研技能,多做贡献。希望各地区、各行业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大力实施人才强省战略,加强岗位技能培训,为我省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和全面实现“两个率先”目标作出更大贡献。
附件: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有突出贡献技术能手名单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2年11月21日


附件下载 :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有突出贡献技术能手名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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