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人社局
关于公布2011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及合格人员名单的通知
闽人函〔2012〕15号
各设区市公务员局(人事局)、建设局(建委),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办公室、建设部门,省直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1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1〕127号),现将2011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及我省合格人员名单公布如下:
一、合格标准
科 目 名 称
| 试卷满分
| 合格标准
| 建设工程经济
| 100
| 60
|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 130
| 78
|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 130
| 78
| 专
业
工
程
管
理
与
实
务
| 建筑工程
| 160
| 96
| 公路工程
| 铁路工程
| 民航机场工程
| 港口与航道工程
| 水利水电工程
| 市政公用工程
| 通信与广电工程
| 机电工程
| 矿业工程
| 二、合格人员名单
我省林建文等976人成绩合格。
请按照有关文件精神,认真做好公布考试成绩和发放证书等考试后期的各项工作。
福建省公务员局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福建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
二O一二年二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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