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1476
  • Tax100会员 33539
查看: 399|回复: 0

[社保] 江苏人社局 苏人社发〔2015〕277号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同意江苏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院等10家单位设立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智能化考试站的通知

2万

主题

2万

帖子

2万

积分

税界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27999
2020-7-12 11:30:1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http://jshrss.jiangsu.gov.cn/art/2015/9/22/art_57242_3327.html
发文单位: 江苏人社局
文件编号: 苏人社发〔2015〕277号
文件名: 江苏人社局 苏人社发〔2015〕277号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同意江苏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院等10家单位设立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智能化考试站的通知
发文日期: 2015-09-22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江苏人社局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同意江苏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院等10家单位设立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智能化考试站的通知
苏人社发〔2015〕277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江苏省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智能化考试站申请办法》的规定,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的原则,组织专家对申请建立智能化考试站的单位进行了评估。经评审合格,同意江苏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院、江苏省武进职业教育中心校、江苏省东台中等专业学校、如皋软件园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邗江中等专业学校、苏州建设交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机械工业苏州高级技工学校、江苏悦达技工学校、建湖县华海电脑职业培训学校、徐州市时代职业培训学校等十家单位设立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智能化考试站。
  上述新批准设立的考试站,由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颁发《考试许可证》和“计算机智能化考试站”铜牌。考试站在部、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的授权下,开展相应职业、模块的智能化考试。
  江苏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每年对全省各考试站进行年度考核,连续两年未正常组织考试工作或考核不合格的,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取消考试站资格。
  希望各考试站按照部、省关于推广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智能化考试工作的要求,坚持“社会效益第一、质量第一”的原则,进一步完善培训鉴定设施条件,规范管理,加强考评员队伍建设,为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培养高素质、高技能的计算机应用人才作出贡献。
  附件:10家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智能化考试站名单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5年9月22日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1479971814@qq.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