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1941
  • Tax100会员 33584
查看: 413|回复: 0

[社保] 福建人社局 闽人社办〔2012〕187号 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开展全国技工院校学生资助管理专项核查工作的通知

2万

主题

2万

帖子

2万

积分

税界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27999
2020-7-12 11:24:1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http://rst.fujian.gov.cn/zw/zxwj/bbmwj/201209/t20120918_911126.htm
发文单位: 福建人社局
文件编号: 闽人社办〔2012〕187号
文件名: 福建人社局 闽人社办〔2012〕187号 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开展全国技工院校学生资助管理专项核查工作的通知
发文日期: 2012-09-18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福建人社局
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开展全国技工院校学生资助管理专项核查工作的通知
闽人社办〔2012〕187号

各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省属技工院校: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政策,确保资助工作责任和措施落实到位,保证资助资金安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决定在今年下半年组织开展全国技工院校学生资助管理情况专项核查工作。现将人社部职业能力建设司《关于开展全国技工院校学生资助管理专项核查工作的通知》(人社职司便函〔2012〕47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核查工作要求
为完成本次检查,我省已于5月发出《关于开展技工院校学生资助管理工作核查的通知》(闽技助函〔2012〕6号)。请各技工院校在前期检查的基础上,按照人社部职业能力建设司的通知要求,9月10日-20日为各校自查(形成书面自查报告和资助金结余情况表),各设区市人社局资助机构应对所属技校进行认真指导。由教育部门资助系统管理代发的,设区市局和相关学校也应按核查通知的要求进行逐项梳理,做好相关准备。省厅资助机构将于9月21日--10月18日组织人员对各技工院校进行全面检查。各设区市人社局要通过检查,及时发现问题,认真总结经验,研究解决问题对策,切实提高资助管理水平,同时将本设区市(含县)属技工院校资助管理核查情况写成书面报告(附资助金结余情况表),内容包括核查情况、经验总结、发现的问题、整改措施等,于10月10日前上报省技校资助办。
二、 核查具体安排
本次核查工作由省厅组织,各相关单位共同参与。各省属校和各设区市人社部门(技工院校)在组织好自查工作外,相关单位还应做好以下配合工作:
(一) 为方便省资助管理核查人员联系核查具体事宜,请各设区市人社部门和各技工院校于9月15日前填报本单位资助管理核查工作联系人名单(见附件2),并传真至省技校资助办,传真号码:0591-87505352(下同)。
(二) 安排熟悉资助、学籍等管理工作的人员参与核查,具体人员安排如下:
1、 以下省属校各派1人:福建技师学院、福建国防工业技校、福建省信息技校、福建中华职业技校、福建省新华技校、福建省机电技校。具体人选由各相关技校确定后于9月15日前传真至省技校资助办。
2、 各设区市人社部门各派1人(人员可从市属技校中安排)。具体人选由各设区市人社部门确定后于9月15日前传真至省技校资助办。
以上15人的具体报到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 核查人员派出单位承担派出人员的差旅费用。
联系人:焦静,联系电话:0591-87525543

附件:1.关于开展全国技工院校学生资助管理专项核查工作的通知(人社职司便函〔2012〕47号)
2.资助管理核查工作联系人名单
3.参加省级核查人员名单
4.资助相关材料清单
5.资助金结余情况表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

2012年9月7日


附件1

关于开展全国技工院校学生资助管理

专项核查工作的通知

人社职司便函〔2012〕4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政策,确保资助工作责任和措施落实到位,保证资助资金安全,根据今年工作计划,我部决定在今年下半年组织开展全国技工院校学生资助管理情况专项核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查内容
各地要对本地区技工院校学生资助管理和资助资金安全情况进行一次全面、彻底检查。重点核查内容如下:
(一)资助体系建立情况。各省(区、市)和各地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以及各技工院校是否建立了专门的学生资助管理机构,是否配备了专门的资助管理和信息系统操作工作人员。
(二)资助管理制度建设情况。各地是否制定了助学金和免学费配套实施方案,是否建立了有效的监督检查工作机制并正常执行,省、市、院校各层级责任是否明确。各技工院校是否建立了助学金和免学费管理制度以及监督检查工作机制,并严格执行。
(三)资助政策落实情况。各地及各技工院校受助学生资格认定审核、资金发放等工作是否严格按照有关政策和规定执行,是否符合相关操作程序,是否全部通过中职资助卡发放助学金,是否存在虚报、冒领、挪用、滞留资助资金以及降低资助标准、一边免学费一边收学费等违法违规的行为或隐患。
(四)资金发放结余情况。对近年来本地区技工院校国家助学金、免学费资金发放和结余情况进行一次彻底清查,摸清底数。
(五)学籍管理情况。学生学籍注册信息是否真实,休、退、转学生是否及时进行学籍异动处理,校外班和联合办学是否报批并符合相关规定。
(六)信息系统使用情况。检查本地区技工院校信息系统注册学校是否与实际情况相符,各技工院校是否全面、严格通过电子信息系统进行学生学籍注册和管理、助学金和免学费申报审核、学生异动管理,是否及时进行数据更新等。
二、时间安排
此次专项核查工作,分三阶段进行:第一阶段技工院校自查(9月1日-20日)。由各技工院校根据核查内容进行自查,或安排技工院校之间互相检查,并针对本校资助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不足进行改进。第二阶段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全面检查(9月21日-10月10日)。由各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技工院校贯彻落实国家资助政策情况以及资助资金发放结余情况进行实地全面检查。第三阶段总结汇报(10月10日-30日)。检查结束后,各省级人社部门将专项核查情况形成书面文字报告,内容包括核查方案、过程、发现的问题、整改措施和下一步工作安排等,于2012年10月30日前上报全国技工院校学生资助管理工作办公室(简称技校资助办)。根据各地专项检查和总结汇报情况,职业能力建设司和技校资助办将组织有关人员到部分地区进行抽查。
三、核查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好专项核查工作。各地要高度重视此次技工院校学生资助专项核查工作,按照通知要求,加强组织和领导,研究和制订专项核查工作方案,做好核查的部署和动员工作,保证核查工作扎实、有效开展,做到不漏一所学校,不漏一个学生。对学生学籍注册、助学金和免学费资格认定、资助资金发放和结余等重点环节,以及享受国家资助政策的学生,要逐个进行面对面核查,坚决杜绝走过场,切实检查和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二)坚决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确保国家资助资金安全。各地在核查中发现有冒领、套取、挪用、滞留资助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要立即追缴违规资金,严肃进行查处,并追究直接责任人和相关领导的责任,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同时,要将有关情况逐级上报。
(三)进一步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形成长效工作机制。针对此次专项核查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技工院校要认真进行整改,进一步明确各级资助管理机构的管理责任,形成机构健全、人员到位、职责明确、信息畅通的工作体系;要完善各项资助管理制度,强化工作中的监督管理和定期检查,建立起健全、有效的日常监管工作机制;要制订科学、有效的资助管理操作流程,明确申请受理、资格认定、审核公示、申报审批、资金发放、统计汇总等各环节工作的要求和标准,促进技工院校学生资助工作的规范化管理。
联系人:高媛 李晶
电 话:010-84201656 84202656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能力建设司
二〇一二年八月十七日

附件2

资助管理核查工作联系人名单
单位名称

(加盖公章)

联系人姓名

性别

职务/

职称

电话及手机

备注







本名单请于9月15日前传真至省技校资助办:0591-87505352
附件3
参加省级核查人员名单

选派单位(加盖公章):
姓名

性别

职务/职称

手机

所在工作单位

目前主要工作

备注(曾担任过何资助工作)








本名单请于9月15日前传真至省技校资助办:0591-87505352

  附件下载

  


  点击进入: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1479971814@qq.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