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人社局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批准南水北调东线江苏水源有限责任公司等75个单位设立江苏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的通知
苏人社发〔2016〕455号
各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昆山市、泰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各新设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单位,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设站单位: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充分发挥博士后制度在聚力创新、优化供给结构中的重要作用,加快集聚培养创新人才,助推企业技术创新,根据《江苏省博士后管理工作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经专家评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研究,决定批准南水北调东线江苏水源有限责公司等75个单位设立江苏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名单见附件1),开展博士后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设区市和省有关部门要及时通知本次获准设立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的单位,积极做好相关博士后工作的政策服务、业务指导和管理监督等工作,帮助有关单位做好首批博士后人员的选聘和进站等工作。
二、有关单位要按照国家和我省博士后管理工作规定,制订博士后工作管理制度,落实博士后工作管理部门和人员,按照申报设立基地时提出的研究项目,抓紧与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单位联系,招收博士后人员进站工作,认真做好进站博士后人员的培养、使用和服务、管理工作,在科研和生产实践中,努力培养博士后创新人才。
三、各设区市、省有关部门、有关单位要多方筹措资金,加大经费投入,积极为博士后人员开展科学研究、成果转化和学术交流提供经费保障,努力改善博士后人员的科研和生活条件,为他们全身心地投入科技创新活动营造良好环境。
四、为完善我省博士后工作管理网络,新设基地单位要认真填写《新设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单位博士后工作管理部门通讯录》,由各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省有关部门负责汇总、校审后于2017年2月15日前将电子文档发送至我厅专家和国际合作处(邮箱:jsbsh@126.com)。
附件:1.2016年批准设立江苏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单位名单(共75个)
2.新设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单位博士后工作管理部门通讯录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6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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