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人社局
关于公布2014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及合格人员名单的通知
闽人社文〔2015〕14号
各设区市人社局(公务员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党群工作部,省直有关单位人事部门: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4年度执业药师、造价工程师和经济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4〕147号)精神,现将2014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及我省合格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一、合格标准
执业药师(药学、中药学)各科目考试合格标准均为60分(各科目试卷满分均为100分)。
二、我省许鸣等3580人考试成绩合格,取得执业药师资格。
请按照有关文件精神,认真做好公布考试成绩和发放资格证书等各项后续工作。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5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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