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三门峡市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三门峡市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三门峡市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三门峡市税务局
全文有效
2018年7月5日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的工作部署和《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1号公布)的相关规定,国家税务总局三门峡市税务局对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现将《全文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发布。
特此公告。
附件:《全文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 标题 | 发文日期 | 文号 | 1 | 三门峡市地方税务局 三门峡市国家税务局关于明确三门峡市房地产开发行业企业所得税预计利润率的通知 | 2009.11.23 | 三地税发〔2009〕151号 | 2 | 三门峡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税所得率的公告 | 2016.06.06 | 三门峡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1号 | 3 | 三门峡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征收率的公告 | 2016.06.06 | 三门峡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2号 |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三门峡市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的解读
发布日期:2018-07-05
国家税务总局三门峡市税务局
一、制定背景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清理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工作部署和《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1号公布)相关规定,国家税务总局三门峡市税务局对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
二、制定的必要性
税收规范性文件是税务机关行使权力、实施管理的重要依据,对纳税人等税务行政相对人的权利义务影响重大。开展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是为了贯彻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的工作要求,有利于纳税人方便快捷办理涉税事项,有利于税务机关依法行政,有利于机构改革后执法依据统一规范、执法工作衔接有序。
三、主要内容
全文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共3件,主要为已不适应现实需要,需要失效废止的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