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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科学技术厅、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税务局、福建省商务厅、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闽科高〔2019〕10号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等五部门关于福建省2018年度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资格有效时间计算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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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
发文单位: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税务局、福建省商务厅、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文件编号: 闽科高〔2019〕10号
文件名: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税务局、福建省商务厅、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闽科高〔2019〕10号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等五部门关于福建省2018年度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资格有效时间计算的通知
发文日期: 2019-05-06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税务局、福建省商务厅、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等五部门关于福建省2018年度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资格有效时间计算的通知
闽科高〔2019〕10号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等五部门关于福建省2018年度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资格有效时间计算的通知
  闽科高〔2019〕10号
  全文有效
  2019.5.6
  各有关单位:
  根据科技部火炬中心于2019年2月25日下发的《关于核发福建省2018年度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备案编号的通知》(国科火字〔2019〕75号)要求,晋江太古飞机复合材料有限公司(备案编号:20193505820001)、百美顺利(福州)物流科技管理有限公司(备案编号:20193505820002)、福州点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备案编号:20193505820003)等三家企业认定为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时间从2018年开始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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