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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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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 |
山西省地方税务局 |
文件编号: |
晋地税地字[1994]11号 |
文件名: |
山西省地方税务局 晋地税地字[1994]11号 山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农业用土地使用证免征印花税的通知 |
发文日期: |
1994-12-31 |
政策解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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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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纵横四海点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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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农业用土地使用证免征印花税的通知
晋地税地字[1994]11号
全文有效
各地、市、县地方税务局:
为了相对稳定农民承包的耕地,省政府决定对承包耕地的农民发放农业用地土地使用证。鉴于此证属于地方性的权利许可证照,根据印花税有关政策规定,为减轻农民负担,经研究决定,对农业用地土地使用证免贴印花。
特此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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