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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高技〔2020〕1157号 | 关于支持新业态新模式健康发展 激活消费市场带动扩大就业的意见(全文支持PDF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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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税务高考

2020-7-15 15:42:1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https://www.ndrc.gov.cn/xxgk/zcfb/tz/202007/t20200715_1233793.html
发文单位: 国家发改委
文件编号: 发改高技〔2020〕1157号
文件名: 关于支持新业态新模式健康发展 激活消费市场带动扩大就业的意见
发文日期: 2020-07-14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关于支持新业态新模式健康发展 激活消费市场带动扩大就业的意见
发改高技〔2020〕115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有关部门: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数字经济发展,先后出台实施“互联网+”行动和大数据战略等一系列重大举措,加快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发展,推动经济社会数字化转型。在各方面共同努力下,数字经济助推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增强了我国经济创新力和竞争力。特别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中,数字经济发挥了不可替代的积极作用,成为推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引擎。为落实《政府工作报告》部署,支持新业态新模式健康发展,激活消费市场带动扩大就业,打造数字经济新优势,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深入实施数字经济战略。把支持线上线下融合的新业态新模式作为经济转型和促进改革创新的重要突破口,打破传统惯性思维。从问题出发深化改革、加强制度供给,更有效发挥数字化创新对实体经济提质增效的带动作用,推动“互联网+”和大数据、平台经济等迈向新阶段。以重大项目为抓手创造新的需求,培育新的就业形态,带动多元投资,形成强大国内市场,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推动构建现代化经济体系,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发展原则

——打破惯性思维,创新治理理念。以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涌现的线上服务新模式发展为契机,打破传统业态按区域、按行业治理的惯性思维,探索触发式监管机制,建立包容审慎的新业态新模式治理规则。

——加快转型升级,拓展融合深度。深入推进各行业各领域数字化转型,着力提升数字化转型公共服务能力和平台“赋能”水平,推进普惠性“上云用数赋智”服务,增强转型能力供给,促进企业联动转型、跨界合作,培育数字化新生态,提高转型效益。

——激发市场活力,开辟发展空间。营造鼓励就业模式创新的政策氛围,支持大众基于互联网平台开展微创新,探索对创造性劳动给予合理分成,降低创业风险,激活全社会创新创业创富积极性。

——提升要素效率,畅通经济循环。探索生产资料所有权和使用权分离改革,大力推进实物生产资料数字化,促进生产资料共享,促进数据要素流通,引导增值开发应用,激活数字化对实物生产资料倍增作用,提升全要素生产率。

三、积极探索线上服务新模式,激活消费新市场

(一)大力发展融合化在线教育。构建线上线下教育常态化融合发展机制,形成良性互动格局。允许购买并适当使用符合条件的社会化、市场化优秀在线课程资源,探索纳入部分教育阶段的日常教学体系,并在部分学校先行先试。鼓励加大投入和教师培训力度,试点开展基于线上智能环境的课堂教学、深化普及“三个课堂”应用等。完善在线教育知识产权保护、内容监管、市场准入等制度规范,形成高质量线上教育资源供给。(教育部牵头负责)

(二)积极发展互联网医疗。以互联网优化就医体验,打造健康消费新生态。进一步加强智慧医院建设,推进线上预约检查检验。探索检查结果、线上处方信息等互认制度,探索建立健全患者主导的医疗数据共享方式和制度。探索完善线上医疗纠纷处理办法。将符合条件的“互联网+”医疗服务费用纳入医保支付范围。规范推广慢性病互联网复诊、远程医疗、互联网健康咨询等模式。支持平台在就医、健康管理、养老养生等领域协同发展,培养健康消费习惯。(国家卫生健康委、医保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鼓励发展便捷化线上办公。打造“随时随地”的在线办公环境,在部分行业领域形成对线下模式的常态化补充。支持远程办公应用推广和安全可靠的线上办公工具研发,满足日常性多方协同工作、异地协同办公需求,有效支撑工作效率提升、业务协同模式创新和业务组织方式变革。推动完善电子合同、电子发票、电子印章、电子签名、电子认证等数字应用的基础设施,为在线办公提供有效支撑。(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央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牵头,商务部、国家保密局、税务总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不断提升数字化治理水平。促进形成政企多方参与、高效联动、信息共享的现代化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结合国家智慧城市试点建设,健全政府社会协同共治机制,构建政企数字供应链,以数据流引领带动物资流、技术流、人才流、资金流,有力支撑城市应急、治理和服务。支持民间资本参与水电路网等城市设施智慧化改造。结合国家区域发展战略及生产力布局,加快推进5G、数据中心、工业互联网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探索完善智慧城市联网应用标准,推进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成渝等区域一体化数字治理和服务。(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央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牵头负责)

四、加快推进产业数字化转型,壮大实体经济新动能

(五)培育产业平台化发展生态。着力发挥互联网平台对传统产业的赋能和效益倍增作用,打造形成数字经济新实体。开展重大工程布局,支持传统龙头企业、互联网企业打造平台生态,提供信息撮合、交易服务和物流配送等综合服务。鼓励金融机构在有效防范风险的前提下,依法依规为平台提供金融服务。建设跨产业的信息融通平台,促进农业全流程、全产业链线上一体化发展。支持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推广,发挥已建平台作用,为企业提供数字化转型支撑、产品全生命周期管理等服务。发展服务衍生制造,鼓励电子商务、转型服务等行业企业向制造环节拓展业务。大力发展众包、云外包、平台分包等新模式。(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央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牵头,交通运输部、人民银行、银保监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加快传统企业数字化转型步伐。助力降低数字化转型难度,发展线上线下融合的业务发展模式,提升企业发展活力。组织数字化转型伙伴行动,建立政府-金融机构-平台-中小微企业联动机制,发展普惠性“上云用数赋智”。鼓励各类平台、机构对中小微企业实行一定的服务费用减免。培育一批数字化服务企业和创新应用企业,发挥引领带动作用。组织面向数字化转型基础软件、技术、算法等联合攻关。鼓励发展开源社区,支持开放软件源代码、硬件设计和应用服务。(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央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牵头,农业农村部、商务部、国务院国资委、人民银行、银保监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打造跨越物理边界的“虚拟”产业园和产业集群。实现产业供需调配和精准对接,推进产业基础高级化和产业链现代化。实施数字经济新业态培育行动,支持建设数字供应链,推动订单、产能、渠道等信息共享。支持具有产业链、供应链带动能力的核心企业打造产业“数据中台”,以信息流促进上下游、产供销协同联动,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发展产业服务化新生态。支持出口园区和基地创新数字服务出口新业态新模式,大力发展数字贸易。(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央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交通运输部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发展基于新技术的“无人经济”。充分发挥智能应用的作用,促进生产、流通、服务降本增效。支持建设智能工厂,实现生产过程透明化、生产现场智能化、工厂运营管理现代化。发展智慧农业,支持适应不同作物和环境的智能农机研发应用。支持建设自动驾驶、自动装卸堆存、无人配送等技术应用基础设施。发展危险作业机器人,满足恶劣条件应用需求。试点探索完善智能公共服务新业态涉及的交通、食品等领域安全发展政策标准。(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央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交通运输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鼓励发展新个体经济,开辟消费和就业新空间

(九)积极培育新个体,支持自主就业。进一步降低个体经营者线上创业就业成本,提供多样化的就业机会。支持微商电商、网络直播等多样化的自主就业、分时就业。鼓励发展基于知识传播、经验分享的创新平台。鼓励商业银行推广线上线下融合的信贷服务,合理降低个体工商户融资成本。通过网络平台开展经营活动的经营者,可使用网络经营场所登记个体工商户。引导互联网平台企业降低个体经营者使用互联网平台交易涉及的服务费,吸引更多个体经营者线上经营创业。加强新业态新模式就业统计监测研究。(国家发展改革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民银行、市场监管总局、国家统计局、银保监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大力发展微经济,鼓励“副业创新”。着力激发各类主体的创新动力和创造活力,打造兼职就业、副业创业等多种形式蓬勃发展格局。支持线上多样化社交、短视频平台有序发展,鼓励微创新、微应用、微产品、微电影等万众创新。引导“宅经济”合理发展,促进线上直播等服务新方式规范健康发展。探索运用区块链技术完善多元价值传递和贡献分配体系。实施新业态成长计划,建立微经济等新业态成长型企业名录,及时跟踪推动解决企业的政策堵点。(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央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强化灵活就业劳动权益保障,探索多点执业。探索适应跨平台、多雇主间灵活就业的权益保障、社会保障等政策。完善灵活就业人员劳动权益保护、保费缴纳、薪酬等政策制度,明确平台企业在劳动者权益保障方面的相应责任,保障劳动者的基本报酬权、休息权和职业安全,明确参与各方的权利义务关系。探索完善与个人职业发展相适应的医疗、教育等行业多点执业新模式。结合双创示范基地建设,支持建立灵活就业、“共享用工”服务平台,提供线上职业培训、灵活就业供需对接等就业服务。推进失业保险金的线上便利化申领,方便群众办事。(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医保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培育发展共享经济新业态,创造生产要素供给新方式

(十二)拓展共享生活新空间。推动形成高质量的生活服务要素供给新体系。鼓励共享出行、餐饮外卖、团购、在线购药、共享住宿、文化旅游等领域产品智能化升级和商业模式创新,发展生活消费新方式,培育线上高端品牌。推动旅游景区建设数字化体验产品,丰富游客体验内容。扩大电子商务进农村覆盖面,促进农产品进城和工业品下乡。鼓励康养服务范围向农村延伸,培育农村消费新业态。完善具有公共服务属性的共享产品相关标准,优化布局,规范行业发展。(中央网信办、国家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国家卫生健康委、文化和旅游部、市场监管总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三)打造共享生产新动力。推动形成高质量的生产服务要素供给新体系。鼓励企业开放平台资源,共享实验验证环境、仿真模拟等技术平台,充分挖掘闲置存量资源的应用潜力。鼓励公有云资源共享,引导企业将生产流程等向云上迁移,提高云资源利用率。鼓励制造业企业探索共享制造的商业模式和适用场景,促进生产设备、农用机械、建筑施工机械等生产工具共享。(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央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农村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四)探索生产资料共享新模式。健全完善“所有权与使用权分离”的生产资料管理新制度。取消各种不合理的限制,畅通共享经济合作机制,鼓励各类所有制企业、行政事业单位等法人主体生产资料共享。依托互联网、云计算等技术,盘活空余云平台、开发工具、车间厂房等闲置资源,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各类企业作为平等独立的市场主体,按市场化原则、商业化方式自主推进生产资料共享,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务院国资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五)激发数据要素流通新活力。推动构建数据要素有序流通、高效利用的新机制。依托国家数据共享和开放平台体系,推动人口、交通、通信、卫生健康等公共数据资源安全共享开放。在修订税收征收管理法的基础上,健全适应数据要素特点的税收征收管理制度。加快全国一体化大数据中心体系建设,建立完善跨部门、跨区域的数据资源流通应用机制,强化数据安全保障能力,优化数据要素流通环境。(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央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牵头,交通运输部、税务总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保障措施

(十六)持续加强统筹协调。要打破惯性思维,拿出硬招、实招、新招,支持新业态新模式健康发展。要加强统筹协调,强化政策联动和各部门协同配合,形成促进新业态新模式发展的合力。要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具体目标和任务,积极主动、大胆探索,全面激发市场主体创新活力。

(十七)有效释放改革活力。要继续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要加快在知识产权保护、普惠金融支持等方面持续深化改革,降低新业态新模式创新发展成本。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等要重点发挥先行示范作用,率先探索改革举措,形成辐射带动效应。

(十八)坚持包容审慎监管。要探索创新监管模式,积极鼓励创新,健全触发式监管机制,构建各类主体参与的多方协同治理体系。要及时修订完善监管政策制度,为新业态新模式发展留足空间。要坚守安全和质量底线,强化安全监测和风险评估,对于侵犯他人合法权益、违背公平竞争秩序等违法行为要坚决依法打击。

(十九)积极营造良好氛围。要认真抓好相关政策出台、解读和宣传,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合理引导预期,激发市场创新活力。要及时总结宣传发展新业态新模式的好做法、好经验,充分调动社会各界推动新业态新模式健康发展的积极性,发挥各类主体创造潜力,增强广大群众参与感、获得感和幸福感,凝聚广泛共识。

国家发展改革委
中央网信办
工业和信息化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交通运输部
农业农村部
商务部
文化和旅游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资委
市场监管总局
国家医疗保障局
2020年7月14日





关于支持新业态新模式健康发展激活消费市场带动扩大就业的意见.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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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高技术2020.1157号  发表于 2020-8-31 14:22
2020 1157 文件  发表于 2020-8-16 1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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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9-27 16:14:10 | 显示全部楼层
国家发展改革委创新和高技术发展司有关负责同志就
《关于支持新业态新模式健康发展 激活消费市场带动扩大就业的意见》答记者问

2020-07-20 15:38  来源: 发展改革委网站
原文链接:http://www.gov.cn/zhengce/2020-07/20/content_5528365.htm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央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务院国资委、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医疗保障局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支持新业态新模式健康发展 激活消费市场带动扩大就业的意见》(发改高技〔2020〕1157号,以下简称《意见》)。国家发展改革委创新和高技术发展司有关负责同志就文件出台的有关情况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一、问:此次《意见》出台引起广泛关注,请介绍一下文件出台的背景?
答: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数字经济发展。习近平总书记多次指出,要加快数字经济发展,推进产业数字化和数字产业化。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审时度势实施数字经济战略,先后出台《“互联网+”行动指导意见》《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等重大政策文件,持续推动数字经济新业态新模式健康发展。

在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各地方、各部门和社会各界紧紧把握住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历史机遇,主动迎接拥抱互联网,推动将我国强大市场优势与互联网规模优势有机融合,积极探索具有中国特色的数字经济发展道路。目前,我国数字经济发展呈现良好趋势,启动早、环境好、业态活、模式新,对于激活消费、带动就业的潜力巨大。

特别是在抗击疫情期间,我国数字经济展现出了强大的活力和韧性,众多领域成为数字新技术的“试验场”、新模式的“练兵场”、新业态的“培育场”。大量新业态新模式快速涌现,在助力疫情防控、保障人民生活、对冲行业压力、带动经济复苏、支撑稳定就业等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新业态新模式催生了大量“新职业”,为广大群众开辟了新的创新创富渠道。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扎实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进一步调动市场主体创新积极性,激发市场活力,有效支撑就业,我委与中央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支持新业态新模式健康发展 激活消费市场带动扩大就业的意见》,提出了数字经济新业态新模式15个重点方向和支持政策,促进新业态新模式健康发展。

二、问:请问《意见》主要是为了解决数字经济新业态新模式发展的哪些问题?
答:我国已经进入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的阶段。“新旧交织、破立并存”,在5G、人工智能、现代物流等先进生产力不断发展的同时,一些传统的惯性思维和政策制度等已难以适应发展需要。《意见》主要是从以下4个方面,消除新业态新模式发展面临的制约因素,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一是优化业态治理方式,进一步激发市场创新能力。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往往会对传统业态的运行模式、流程等进行深层次变革,不可避免对监管政策提出新要求。传统业态“按行划片”管理方式对线上线下融合的新业态新模式发展形成制约,需要探索完善适合的管理政策,促进新业态新模式健康发展。

二是加强数字化转型协同,进一步提升数字化转型效益。当前,一些中小微企业在数字化转型中面临着“转型是找死,不转是等死”的困境。企业数字化上下游协同不够,单靠自己摸索,投入高、周期长、收益慢,难以形成规模效应和产业链协同效应,导致“不会转、不能转、不敢转”。需通过提升数字化转型公共服务能力,培育数字化转型生态,提高转型效益。

三是完善就业服务和保障制度,进一步激活新型就业潜力。灵活就业等就业新形态对就业服务保障提出了新的要求。基于互联网平台的就业人员与平台间属于较为灵活的“合作”关系,对于享受相关保障等也有同样的需求。需要探索适应新就业形态的权益保障政策,进一步激发全社会创新创业创富积极性。

四是改革生产资料管理制度,进一步提升要素利用效率。传统产权管理制度难以适应数字化带来的生产力和生产关系变革。通过数字化方式,将有利于进一步推进传统生产资料所有权和使用权分离改革,激活数字化对实物生产资料倍增作用,开辟新的发展空间。而从新型数字生产要素看,数据资源共享开放、流通交易的制度也需要完善。

三、问:最近发展改革委在推动数字经济发展方面出台了不少举措,请问这次的《意见》有哪些新的特点?
答:这次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数字经济对支撑“六稳”“六保”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近期发布的上半年经济数据显示,我国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同比增长14.5%,线上线下融合的新模式新业态展现出了强大活力和发展潜力。我们今年出台系列政策,就是要把握危机中孕育的新机,促进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此次出台的《意见》主要有3个特点。

一是体现鼓励创新。文件首次提出“共享生产资料”、“‘虚拟’产业园和产业集群”、“新个体经济”、“副业创新”、“微经济”,这些都是市场主体创新的成果。要给市场创新更多想象空间,充分调动市场主体创新积极性,激活要素资源,激发市场活力,更好地释放数字化在实体经济各领域的创新效能。

二是体现精准施策。文件没有按照传统的行业划分,而是根据15大新业态新模式重点方向发展特点有序引导,顺应了传统业态与互联网交叉融合创新的发展趋势。文件针对不同的业态特点,按照线上服务新模式、生产领域数字化转型、新个体经济、创新生产要素供给等不同方面,分别提出了创新性的政策点。

三是体现协同推进。互联网与实体经济的深度融合产生大量新业态新模式,涉及的行业众多,覆盖面较广。文件由13个部门联合发布,进一步加大跨部门协调力度,其中的每项政策都明确到了具体部门,确保后续统筹推进、形成合力。

四、问:《意见》提出了哪些数字经济新业态新模式发展重点方向?请简要介绍一下具体的支持政策。
答:《意见》从线上公共服务和消费模式、生产领域数字化转型、新型就业形态、共享经济新业态等4个方面,针对15种数字经济新业态新模式重点方向,提出了一系列支持政策。

在发展线上公共服务和消费模式方面,提出针对4种新业态新模式的支持政策。一是大力发展融合化在线教育。探索将社会化、市场化优秀在线课程纳入部分教育阶段的日常教学体系,试点开展基于线上智能环境的课题教学、深化普及“三个课堂”应用等。二是积极发展互联网医疗。进一步加强智慧医院建设,推进线上预约检查检验。探索检查结果、线上处方信息互认制度。将符合条件的“互联网+”医疗服务费用纳入医保支付范围。三是支持发展便捷化远程办公。支持远程办公应用推广和安全可靠的线上办公工具研发,推动完善电子合同、电子发票、电子印章、电子签名等数字应用基础设施。四是不断提升数字化治理水平。鼓励民间投资参与城市智慧化改造。健全政府社会协同共治机制,构建政企数字供应链。探索完善智慧城市联网应用标准,推进区域一体化数字治理和服务。

在促进生产领域数字化转型方面,提出针对4种新业态新模式的支持政策。一是培育发展产业互联网平台生态,开展产业互联网重大工程布局,支持发展产业互联网平台、跨行业的产业融通发展平台,发挥平台赋能作用,带动产业链一体化发展。二是加快传统企业数字化转型,持续深入推动数字化转型伙伴行动,完善政府-金融机构-平台-中小微企业联动机制,推行普惠性“上云用数赋智”服务,降低转型成本。三是打造跨越物理边界的“虚拟”产业园和产业集群。以信息流促进上下游、产供销协同联动,发展产业服务化新生态,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推进产业基础高级化和产业链现代化。四是发展基于新技术的“无人经济”。支持建设智能工厂,发展智慧农业。发展危险作业机器人,满足恶劣条件应用需求。促进产业加快无人技术应用,提高生产效率。

在培育新型就业形态发展方面,提出针对3种新业态新模式的支持政策。一是积极培育新个体,支持自我就业。支持微商电商、网络直播等多样化的自主就业、分时就业。鼓励商业银行推广线上线下融合的信贷服务,合理降低个体工商户融资成本。引导互联网平台企业降低个体经营者使用互联网平台交易涉及的服务费。二是大力发展微经济,鼓励“副业创新”。鼓励基于互联网平台发展微创新、微应用、微产品等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广泛开辟新收入机会,激发多元创造。鼓励对创造性劳动给予合理分成。三是强化灵活就业劳动权益保障,探索多点执业。完善灵活就业人员权益保护和社会保障政策,支持搭建灵活用工供需对接平台。探索完善与个人职业发展相适应的医疗、教育等行业多点执业新模式。

在培育共享经济新业态发展方面,提出针对4种新业态新模式的支持政策。一是拓展共享生活新空间。鼓励与群众生活密切的服务进行智能化升级和商业模式创新,培育线上高端品牌。扩大电子商务进农村覆盖面,促进农产品进城和工业品下乡。二是打造共享生产新动力。鼓励企业开放平台资源,共享实验验证环境、仿真模拟等技术平台进行共享。鼓励制造业企业探索共享制造的商业模式和适用场景。三是探索生产资料共享新模式。健全完善“所有权与使用权分离”的生产资料管理新制度,推动生产资料数字化和生产资料使用权共享,提高社会各类资产使用效率,畅通经济循环。四是激发数据共享开放新活力。积极推动公共数据资源安全共享开放,完善相关管理制度。推动全国一体化大数据中心体系建设,健全数据流通制度环境。

五、问:下一步准备如何抓好《意见》贯彻落实?
答:为了加快推动新业态新模式健康发展,牢牢抓住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赋予的机遇,需要以改革创新的思维进一步加强和优化制度供给,完善同新业态新模式发展相适应的监管政策。同时,以重大项目为抓手创造新需求,调动市场主体创新活力,培育新的就业形态。具体将与各部门加强协同,与有关地方积极联动,主要从以下4个方面发力。

一是加强统筹协调。强化各部门政策联动和协同配合,探索支持15个数字经济新业态新模式发展的政策举措,结合实际细化具体目标和任务,持续激发市场主体创新活力。

二是释放改革活力。继续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在知识产权保护、普惠金融支持等方面持续深化改革。发挥好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等先行示范作用。

三是坚持包容审慎。探索健全触发式监管机制,构建各类主体参与的多方协同治理体系。推动修订完善监管政策制度,坚守安全和质量底线,强化安全监测和风险评估,维护各方合法权益。

四是营造良好氛围。抓好政策出台、解读和宣传,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合理引导预期。及时总结宣传好做法、好经验,增强广大群众参与感、获得感和幸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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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风口来啦!国家级政策力推15种新业态,数字经济将提速

7月15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3部门公布的《关于支持新业态新模式健康发展激活消费市场带动扩大就业的意见》(简称《意见》)明确,鼓励发展新个体经济,开辟消费和就业新空间,积极培育新个体,支持自主就业,支持微商电商、网络直播等多样化的自主就业、分时就业。

业内人士指出,从新业态的生长到新消费的扩展,从新就业的创造到智能化的发展,新机遇不断涌现,新气象渐成规模,其释放的新动力也将为未来中国经济发展提供新动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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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业态新模式

《意见》明确提出支持4大类15种新业态新模式。

一、积极探索线上服务新模式,激活消费新市场

大力发展融合化在线教育。允许购买并适当使用符合条件的社会化、市场化优秀在线课程资源,探索纳入部分教育阶段的日常教学体系,并在部分学校先行先试。

积极发展互联网医疗。进一步加强智慧医院建设,推进线上预约检查检验。将符合条件的“互联网+”医疗服务费用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鼓励发展便捷化线上办公。打造“随时随地”的在线办公环境,在部分行业领域形成对线下模式的常态化补充。支持远程办公应用推广和安全可靠的线上办公工具研发,满足日常性多方协同工作、异地协同办公需求,有效支撑工作效率提升、业务协同模式创新和业务组织方式变革。

不断提升数字化治理水平。支持民间资本参与水电路网等城市设施智慧化改造。结合国家区域发展战略及生产力布局,加快推进5G、数据中心、工业互联网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探索完善智慧城市联网应用标准,推进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成渝等区域一体化数字治理和服务。

二、加快推进产业数字化转型,壮大实体经济新动能

培育产业平台化发展生态。开展重大工程布局,支持传统龙头企业、互联网企业打造平台生态,提供信息撮合、交易服务和物流配送等综合服务。鼓励金融机构在有效防范风险的前提下,依法依规为平台提供金融服务。支持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推广,大力发展众包、云外包、平台分包等新模式。

加快传统企业数字化转型步伐。组织数字化转型伙伴行动,建立政府-金融机构-平台-中小微企业联动机制,发展普惠性“上云用数赋智”。鼓励各类平台、机构对中小微企业实行一定的服务费用减免。培育一批数字化服务企业和创新应用企业,发挥引领带动作用等。

打造跨越物理边界的“虚拟”产业园和产业集群。实施数字经济新业态培育行动,支持建设数字供应链,推动订单、产能、渠道等信息共享。支持具有产业链、供应链带动能力的核心企业打造产业“数据中台”,支持出口园区和基地创新数字服务出口新业态新模式,大力发展数字贸易等。

发展基于新技术的“无人经济”。支持建设自动驾驶、自动装卸堆存、无人配送等技术应用基础设施。试点探索完善智能公共服务新业态涉及的交通、食品等领域安全发展政策标准。

三、鼓励发展新个体经济,开辟消费和就业新空间

积极培育新个体,支持自主就业。支持微商电商、网络直播等多样化的自主就业、分时就业。鼓励商业银行推广线上线下融合的信贷服务,合理降低个体工商户融资成本。通过网络平台开展经营活动的经营者,可使用网络经营场所登记个体工商户。引导互联网平台企业降低个体经营者使用互联网平台交易涉及的服务费,吸引更多个体经营者线上经营创业。

大力发展微经济,鼓励“副业创新”。支持线上多样化社交、短视频平台有序发展,鼓励微创新、微应用、微产品、微电影等万众创新。引导“宅经济”合理发展,促进线上直播等服务新方式规范健康发展。探索运用区块链技术完善多元价值传递和贡献分配体系。

强化灵活就业劳动权益保障,探索多点执业。探索适应跨平台、多雇主间灵活就业的权益保障、社会保障等政策。

四、培育发展共享经济新业态,创造生产要素供给新方式

拓展共享生活新空间。鼓励共享出行、餐饮外卖、团购、在线购药、共享住宿、文化旅游等领域产品智能化升级和商业模式创新,发展生活消费新方式,培育线上高端品牌。

打造共享生产新动力。鼓励制造业企业探索共享制造的商业模式和适用场景,促进生产设备、农用机械、建筑施工机械等生产工具共享。

探索生产资料共享新模式。健全完善“所有权与使用权分离”的生产资料管理新制度。取消各种不合理的限制,畅通共享经济合作机制,鼓励各类所有制企业、行政事业单位等法人主体生产资料共享。

激发数据要素流通新活力。依托国家数据共享和开放平台体系,推动人口、交通、通信、卫生健康等公共数据资源安全共享开放。加快全国一体化大数据中心体系建设。

新业态催生万亿蓝海

中信建投研报认为,直播电商是当前电商行业中红利确定性最强赛道,随着平台资源倾斜、品牌方大举投入、用户心智建立,各方贡献均推动着赛道高速增长。2017-2019年我国直播电商市场规模从190亿元快速提升20余倍至4338亿元,预计2020年直播电商规模有望接近万亿。

建议把握行业高景气下电商代运营、MCN的快速成长与崛起机会,同时建议关注积极拥抱新经济、掌握核心供应链能力的优质品牌商龙头。

中金公司研报认为,新基建包括信息基础设施、融合基础设施和创新基础设施三大方向,全面涵盖AI 、区块链、云计算、大数据等科技领域。新基建的投资方向代表了数字经济发展的新动能,加速我国在核心科技领域的国际份额提升。看好新基建的落地,预计未来10年,政策有望催生上千亿美元新基建市场,建议关注其中“云、管、端”的投资机会。  

其中,云基建蕴含超2000亿美元的国内产业增长空间,新趋势孕育新机遇。中金公司估算未来10年我国云基建行业规模有望净增2234亿美元,看好服务器、网络设备、数通光模块、数据中心芯片等产业链环节的成长性。

管基建方面,未来10年有望建成约800万座5G基站;卫星互联网纳入新基建范畴。看好管基建带动的基站、基站 PCB、卫星通信终端、卫星网络等产业链的成长。

端基建方面,云、管基建带动连接数提升,中金公司预计10年后全球5G移动用户数将达到40亿人。工业互联网在疫情期间发挥积极作用,长期有望加快我国制造业“上云用数赋智”,预计至2029年全球工业互联网连接数有望超过4.6亿。车联网对路侧单元和充电桩的需求明确,预计2029年全球车联网连接数有望达15亿,未来车联网沿道路建设规模可达百万元级别,对应千亿元级别投资空间。

来源:中国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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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7-15 16:32:50 | 显示全部楼层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3个部门15日公布《关于支持新业态新模式健康发展 激活消费市场带动扩大就业的意见》,提出积极培育新个体,支持微商电商、网络直播等多样化的自主就业、分时就业。鼓励发展基于知识传播、经验分享的创新平台。


改革开放初期,我国通过允许从事个体经营,激活了强大的个体经济。数字经济大潮下,各种新业态新模式不断涌现,一批互联网平台快速崛起,推动就业模式从传统的“公司+雇员”向“平台+个人”转变。这为劳动者提供了低门槛、多元化的创富机会,知识、经验、技术、特长都可以带来收益,一批有创意、有能力的“新个体工商户”快速成长。


意见提出,鼓励商业银行推广线上线下融合的信贷服务,合理降低个体工商户融资成本。通过网络平台开展经营活动的经营者,可使用网络经营场所登记个体工商户,引导降低个体经营者使用互联网平台交易涉及的服务费。


新个体经济的发展,为转型中的中国经济开辟就业空间、带来发展活力。中国互联网协会估计,2019年我国社交电商从业人员规模超过4800万人,市场规模超过2万亿元。


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说,进一步激活新型就业潜力,要打破就业服务和保障“雇佣”的惯性思维,完善适应就业模式创新的政策制度。


意见明确大力发展微经济,鼓励“副业创新”,支持线上多样化社交、短视频平台有序发展,鼓励微创新、微应用、微产品、微电影等万众创新。强调要探索适应跨平台、多雇主间灵活就业的权益保障、社会保障等政策。探索完善与个人职业发展相适应的医疗、教育等行业多点执业新模式。


来源: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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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7-15 16:37:49 | 显示全部楼层
数字经济提速!我国力推15种新业态新模式

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央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等13个部门日前联合印发了《关于支持新业态新模式健康发展 激活消费市场带动扩大就业的意见》,提出通过19项创新支持政策,加快发展数字经济15大新业态、新模式,创新生产要素供给新方式,培育壮大新动能。

《意见》明确,要通过探索线上服务新模式,加快推进产业数字化转型,鼓励发展新个体经济,培育发展共享经济新业态四方面具体举措,来加快发展数字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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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提出,要大力发展融合化在线教育,探索将社会化、市场化优秀在线课程纳入日常教学体系;要积极发展互联网医疗,探索检查结果、线上处方信息互认制度,将符合条件的在线医疗服务费用纳入医保。要培育发展产业互联网平台生态,打造跨越物理边界的“虚拟”产业园和产业集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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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还首次提出要积极培育新个体经济,支持自我就业,鼓励“副业创新”,推动生产资料数字化和生产资料使用权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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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信息中心信息化和产业发展部主任 单志广:这次谈到了很多的一些政策的一种引导,实际上是真正地面向了线上和线下、实体和虚拟空间结合的这种社会形态提出这种政策的引导。那么更加强调利用我们互联网这种平台的属性,利用我们数据的这种可复制性的和增值的属性,来给我们的就业,来给我们的新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带来一种新的转变,所以这是具有非常好这种创新的意义。

培育“新个体”经济 鼓励“副业创新”


这次《意见》首次提出了要培育新个体经济,鼓励“副业创新”,那么什么是新个体经济?什么又是“副业创新”,来听听专家的解读。


专家指出,“新个体”是相对于我们常说的自主创业的个体户而言的,“新个体”是互联网加个体经济,也就是在网上创业的“个体户”。


中国社科院信息化研究中心主任 姜奇平:比如说我们现在流行的这种直播带货,过去我们叫摆地摊,现在相当于在网上去摆地摊了。(《意见》)鼓励为这些新个体搭建一个网络的平台,给他一个施展的天地,那么这个比如说可以共享知识,共享技术这样的平台。


专家也指出,为帮助“新个体”创业,《意见》明确提出,支持微商电商、网络直播等多样化的自主就业、分时就业。鼓励商业银行推广线上线下融合的信贷服务,合理降低个体工商户融资成本。引导互联网平台企业降低个体经营者使用互联网平台交易涉及的服务费。


对于《意见》提出的鼓励“副业创新”,专家介绍是要鼓励个人在主业工作之外,通过互联网平台来进行微创新、微应用、微产品等,来开辟新的收入机会,激发多元创造。


国家信息中心信息化和产业发展部主任 单志广:比如可以在网上进行做微商,做各种各样的这个营销,甚至做各种各样的开发、设计,或者是我做音乐都可以在网上进行发布,在网上来体现个人这种价值,而且能够获得实实在在这种收益。


中国社科院信息化研究中心主任 姜奇平:可以理解为就业的门槛降低了,也就是它一个是鼓励了轻资产就业,同时鼓励大家从事多种多样的活动,实际文件里多次提到多样性这个概念,多样性的方式,采用比如说分时就业,比如说错开时间的这种办公,在家办公、宅经济,这些都是文件提倡的方向。


为了保障个体就业创业权益,《意见》还明确要完善灵活就业人员权益保护和社会保障政策,支持搭建灵活用工供需对接平台。探索完善与个人职业发展相适应的医疗、教育等行业多点执业新模式。


加快推动生产资料进行数字化共享


“共享”是这次《意见》中的高频词,未来数字经济领域,我们有什么可以共享?我们又如何来共享呢?


《意见》中提出的推动生产资料数字化和生产资料使用权共享,专家解释,可以理解为线下的实体经济进行数字化后,进行低成本的线上共享,来创造更大的价值。


中国社科院信息化研究中心主任 姜奇平:比如说我们原来的去做买卖需要店铺和柜台,现在我们把它数字化以后,变化代码以后,就可以把它复制,但是并不耗费,这样我们原来只有一个人能够得到的生产资料,现在就可以有一千五百万人能够得到这个生产资料,这就极大地达到了文件所提出的目的,叫作什么呢,充分的利用空余和闲置的资源,也就是一份资产我可以翻来覆去地使用,最大限度发挥它的作用。


专家指出,共享并不代表免费,《意见》也提出要按照市场化、商业化的原则有偿收费,真正把数据这种生产要素的属性、价值、红利,充分释放出来。

包容审慎监管 为数字经济创造更大发展空间


为推动相关政策落地,给数字经济新业态、新模式创造更大发展空间,《意见》还明确提出,要探索健全包容审慎的触发式监管机制。


专家指出,数字经济的新业态、新模式,是用新技术对我们生产、生活进行优化重组、流程再造,是一个创新、探索的过程,肯定会出现一些新问题。


中国社科院信息化研究中心主任 姜奇平:在这个过程中,监管的原则,提出了审慎监管,意思是说让子弹飞一会,然后我们来看一看,慢慢来总结提高。


国家信息中心信息化和产业发展部主任 单志广:所以实际上这也使得鼓励我们社会在新业态、新模式方面可以这个大胆创新,可以努力去进行探索,也允许在这个合理范围内进行试错。


专家指出,《意见》还专门提出,培育数字经济新业态、新模式,要打破业态治理“按行划片”、数字化转型“单兵作战”、生产资料“占有”的惯性思维,进一步激发市场创新能力、提升数字化转型效益、激活新型就业潜力、提升要素利用效率。


同时,《意见》还要求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要先行示范,率先探索改革举措,形成辐射带动效应。


来源:央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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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7-15 17:39:30 | 显示全部楼层
国家发展改革委:抓住数字经济发展的黄金窗口期

在线教育、远程办公、无接触配送、共享员工……疫情期间,数字经济新业态新模式得到了快速发展。15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3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支持新业态新模式健康发展 激活消费市场 带动扩大就业的意见》,提出发展15种新业态新模式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就上述政策文件接受了记者采访。

记者:此次文件出台基于哪些考虑?


答: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数字经济发展。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审时度势实施数字经济战略,先后出台《国家数字经济战略纲要》《“互联网+”行动指导意见》《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等一系列重大政策文件,持续推动数字经济新业态新模式健康发展。


在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各地方、各部门和社会各界紧紧把握住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历史机遇,主动迎接拥抱互联网,推动将我国强大市场优势与互联网规模优势有机融合,探索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数字经济发展道路。


我国数字经济发展启动早、环境好,业态和模式创新活跃,对于激活消费、带动就业的潜力巨大。特别是在抗击疫情期间,我国数字经济展现出了强大的活力和韧性,众多领域成为数字新技术的“试验场”、新模式的“练兵场”、新业态的“培育场”。大量新业态新模式快速涌现,在助力疫情防控、保障人民生活、对冲行业压力、带动经济复苏、支撑稳定就业等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新业态新模式催生了大量“新职业”,快递小哥、网约车司机、代驾员、职业主播等已成为越来越普遍的就业选择。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抓住抗击疫情给我国数字经济发展带来的黄金窗口期,充分调动市场主体创新积极性,激发市场活力,有效支撑就业,我们与中央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支持新业态新模式健康发展 激活消费市场 带动扩大就业的意见》。


记者:当前新业态新模式发展面临哪些制约因素?


答:从发展阶段看,我国已经进入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的阶段,新业态新模式发展往往“新旧交织、破立并存”,在 5G、人工智能、现代物流等先进生产力需要不断发展的同时,传统治理思维和政策制度难以适应先进生产力发展要求的矛盾更为凸显,主要表现在 4 个方面。


一是存在业态治理“按行划片”的惯性思维,造成模式创新能力制约。突出表现为传统业态按区域、按行业管理政策难以适应线上线下融合的新业态新模式发展要求。新业态新模式往往对传统业态的运行模式、流程等进行深层次变革,在发展中不可避免的会对监管政策提出新的要求。只有建立与之相适应的政策,才能真正促进新业态新模式健康发展。


二是存在数字化转型“单兵作战”的惯性思维,造成转型供给能力制约。突出表现为广大中小微企业数字化处于“转型是找死,不转是等死”的发展困境。主要原因是企业数字化上下游协同不够,单靠自己摸索,投入高、周期长、收益慢,难以形成规模效应和产业链协同效应,导致“不会转、不能转、不敢转”。


三是存在就业保障“雇佣”的惯性思维,造成市场发展动力制约。突出表现为传统雇佣就业形态下的就业和社保制度难以适应灵活用工新就业形态。例如,灵活就业者养老、医保、工伤赔偿难以得到权益保障,劳务派遣人员不得超过用工总量等制度亟待改革,共享用工的劳务派遣、工资支付等也需完善政策。


四是存在生产资料“占有”的惯性思维,造成生产资料和要素制约。突出表现在传统产权管理制度难以适应数字化引发的生产力和生产关系变革。传统生产资料权属独有的思想根深蒂固,造成经济资源效率低和社会资源不足问题。迫切需要推进所有权和使用权分离改革,促进生产资料数字化低成本复制,以获得不竭的发展动力,开辟新的发展空间。从新型数字生产要素看,数据资源共享开放、流通交易的制度也需要完善。


记者:针对打破以上4方面惯性思维,有哪些有关思路和举措?


答:针对打破以上 4 方面惯性思维,加快推动新业态新模式健康发展,牢牢抓住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赋予的机遇,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深化改革。要进一步完善包容审慎监管政策,按照鼓励创新的原则,在坚守安全底线的前提下,给新业态新模式留足发展空间,发挥好数字经济新引擎作用,激发新的消费市场、就业形态和投资需求,培育强大国内市场,推动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


具体工作上,拟从积极发展线上公共服务和消费模式、推动生产领域数字化转型、发展新个体经济等新型就业形态、培育共享经济新业态等 4 个方面协同发力。


(一)积极探索线上服务新模式,激活消费新市场。

重点是建立与线上服务新业态新模式相适应的制度规则,创新服务模式供给。一是大力发展融合化在线教育。探索将在线课程纳入部分教育阶段的日常教学体系,试点开展基于线上智能环境的课题教学、深化普及“三个课堂”应用等。二是积极发展互联网医疗。


探索线上预约问诊和线上预约检验等新模式,构建患者主导的检查结果、线上处方信息互认制度,将符合条件的“互联网+”医疗服务费用纳入医保支付范围。三是支持发展便捷化远程办公。支持远程办公满足日常性多方协同工作、异地协同办公需求,推动完善电子合同、电子发票、电子印章、电子签名等数字应用基础设施。四是不断提升数字化治理水平。鼓励民间投资参与城市智慧化改造,多方协同增强线上线下融合的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能力。探索完善智慧城市联网应用标准,推进区域一体化数字治理和服务。


(二)加快推进产业数字化转型,壮大实体经济新动能。

重点是提升转型公共服务能力和平台“赋能”水平,增强转型能力供给,促进企业抱团联动转型,降低转型门槛,提高转型效益。


一是培育发展产业互联网平台生态,开展产业互联网重大工程布局,支持发展产业互联网平台、跨行业的产业融通发展平台,发挥平台赋能作用带动产业链一体化发展。二是加快传统企业数字化转型,组织数字化转型伙伴行动,建立政府-金融机构-平台-中小微企业联动机制,推行普惠性“上云用数赋智”服务,降低转型成本。三是打造跨越物理边界的“虚拟”产业园和产业集群。以信息流促进上下游、产供销协同联动,发展产业服务化新生态,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推进产业基础高级化和产业链现代化。四是发展基于新技术的“无人经济”。支持建设智能工厂,发展智慧农业。发展危险作业机器人,满足恶劣条件应用需求。促进产业加快无人技术应用,提高生产效率。


(三)鼓励发展新个体经济,开辟消费和就业新空间。

重点是完善适应“灵活用工、共享用工”等新就业形态的保障制度,营造自我就业、灵活用工、“副业创新”、多点执业的政策氛围,激发内生动力供给。一是积极培育新个体,支持自我就业。引导鼓励自我就业,支持微商电商、网络直播等多样化的自主就业、分时就业。鼓励商业银行推广线上线下融合的信贷服务,合理降低个体工商户融资成本。引导互联网平台企业降低个体经营者使用互联网平台交易涉及的服务费。二是大力发展微经济,鼓励“副业创新”。鼓励利用业余时间基于互联网平台开展微创新、微应用、微产品等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广泛开辟新收入机会,激发多元创造。


鼓励对创造性劳动给予合理分成。三是强化灵活用工保障,探索多点执业。完善灵活就业人员权益保护和社会保障政策,支持搭建灵活用工供需对接平台。探索完善与个人职业发展相适应的医疗、教育等行业多点执业新模式。


(四)培育发展共享经济新业态,创造生产要素供给新方式。

重点是深化探索所有权和使用权分离改革,大力推进物质生产资料数字化,促进数据要素流通,拓展生产资料供给。一是拓展共享生活新空间。支持发展生活服务共享信息平台,创新共享业态,发展生活消费新方式,培育线上高端品牌。扩大电子商务进农村覆盖面,促进农产品进城和工业品下乡。二是打造共享生产新动力。鼓励公有云资源、生产设备、验证环境、仿真平台共享。促进通过数据要素与其他生产要素的集约化整合、协作化开发和高效化利用,提高全要素生产率。三是探索生产资料共享新模式。健全完善“所有权与使用权分离”的生产资料管理新制度,推动生产资料数字化和生产资料使用权共享,提高社会各类资产使用效率,畅通经济循环。四是激发数据共享开放新活力。推动全国一体化大数据中心建设,健全数据流通制度环境。


来源:经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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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8-16 16:12:50 | 显示全部楼层
国家发改委 发改高技〔2020〕1157号 关于支持新业态新模式健康发展 激活消费市场带动扩大就业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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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税务高考

 楼主| 2020-8-17 16:13:46 | 显示全部楼层
智能汽车是智慧交通的重要组成部分。8月14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联合印发《海南省智能汽车道路测试和示范应用管理办法(试行)》。《办法》将于今年10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两年。这是海南首个智能汽车政策文件,将有助于构建海南智能汽车产业发展生态。


主要内容
《办法》从管理机构及职责、道路测试或应用示范申请条件、流程管理、交通违法和事故处理等方面进行了规范。

《办法》对国家《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管理规范(试行)》进行了突破和创新。如首次提出对省外封闭测试结果认可、允许有条件开展高速公路测试等内容。同时,海南也成为国内少有的允许载人、载物测试和示范应用的省份。


车辆申请条件
一年内累计单车自动驾驶道路测试行驶里程超过10000公里且无责任交通事故及失控状况发生的车辆,可申请高速公路测试。

开展高速公路测试前须在智能汽车封闭测试区进行高速自动驾驶能力评估验证,并由第三方机构组织专家会评审,且报联席工作小组审核通过。


申请主体要求
申请测试和示范应用的主体,除具备国家要求的硬性条件外,测试和示范应用期间建立应急预案,车辆接入平台监控。同时为测试和示范车辆购买每车不低于500万元的交通事故责任保险,商用车应购买每车不低于1000万元的交通事故责任保险等。


安全、监督、管理
研究制定道路测试和示范应用分级标准,根据技术和测试情况逐级开放、逐步推进,保障测试车辆及其他道路使用者的安全;测试主体购买必要的商业保险,具备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省工信厅、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共同成立海南省智能汽车道路测试和示范应用管理联席工作小组,负责智能汽车道路测试和示范应用的统一实施、监督和管理。
建立由交通、通信、汽车、电子、计算机、法律等相关领域专家组成的智能汽车道路测试和示范应用评审专家库,依法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开展智能汽车道路测试有关工作。


配套政策
海南研究制定了智能汽车开放测试道路环境分级标准、智能网联封闭测试区高速公路自动驾驶汽车功能测试方法等文件,按照分级分类有序、风险可控原则,对外公布用于智能汽车道路测试和示范应用的若干典型道路和示范应用场景。


未来
积累博鳌乐城、博鳌东屿岛、呀诺达景区智能汽车试点经验,开展环岛旅游公路、城市公交、景区观光线路智能汽车试点示范,推进智慧交通应用及景区智慧旅游等。
结合5G 建设,支持有条件的市县开展国家级车联网先导区建设,实现智能汽车与智慧交通融合发展。
探索政策创新驱动产业、示范应用促进产业融合发展的思路,以开放测试和示范应用先行,逐步扩大开放道路测试规模和示范应用区域,力争打造特色鲜明、政策开放、国际化的智能汽车测试和应用示范基地。
中共海南省委自由贸易港
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编辑 | 高宁
来源 | 海南日报
转载请注明来源:
海南自由贸易港官方公众号
微信/微博/头条:海南自由贸易港
网址:http://www.hnftp.gov.cn/
邮箱:hnshgb_xchch@sin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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