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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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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 |
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国家税务局、江苏省地方税务局、江苏省民政厅 |
文件编号: |
苏财税[2014]38号 |
文件名: |
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国家税务局、江苏省地方税务局、江苏省民政厅 苏财税[2014]38号 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国家税务局、江苏省地方税务局、江苏省民政厅关于公布新获得2014年度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基金会和社会团体名单(第二批)的通知 |
发文日期: |
2014-11-11 |
政策解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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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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纵横四海点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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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国家税务局、江苏省地方税务局、江苏省民政厅
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国家税务局、江苏省地方税务局、江苏省民政厅关于公布新获得2014年度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基金会和社会团体名单(第二批)的通知
苏财税[2014]38号
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国家税务局、江苏省地方税务局、江苏省民政厅关于公布新获得2014年度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基金会和社会团体名单(第二批)的通知
苏财税[2014]38号
全文有效
2014-11-11
各市、县财政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民政局,苏州工业园区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张家港保税区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省国家税务局直属分局,省地方税务局直属税务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国家税务局、江苏省地方税务局、江苏省民政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公益性社会团体捐赠税前扣除资格认定办法>的通知》(苏财规[2011]19号)的有关规定,现将我省新获得2014年度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基金会和社会团体名单(第二批)予以公布。
此外,有部分第一批新获得2014年度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基金会名称变化,一并予以公布。请各单位积极配合,认真执行,共同做好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工作。
附件:新获得2014年度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基金会和社会团体名单(第二批)
序号 | 名 称 | 一、民政慈善类基金会(3家) | 1 | 连云港市新浦区慈善基金会 | 2 | 无锡市锡山区特困帮扶基金会 | 3 | 江阴见龙廖有章爱心基金会 | 二、见义勇为类基金会(5家) | 1 | 靖江市见义勇为基金会 | 2 | 镇江市丹徒区见义勇为基金会 | 3 | 镇江市新区见义勇为基金会 | 4 | 镇江市润州区见义勇为基金会 | 5 | 南京市玄武区见义勇为基金会 | 三、教育类基金会(2家) | 1 | 江苏警官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 | 2 | 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 | 四、其他公益类基金会(2家) | 1 | 江苏国泰国际集团企业发展研究基金会 | 2 | 海门市美德基金会 | 五、规范第一批新获得2014年度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称的基金会(2家) | 1 | 无锡多彩公益基金会(登记证号:00429) | 2 | 江苏省华侨公益基金会(登记证号:004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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