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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自然人股东的特殊性税务处理反向吸收合并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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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上税语]
含自然人股东的特殊性税务处理反向吸收合并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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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消息
2024-1-24 15:3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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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公众号文章
公众号名称:
陇上税语
标题:
含自然人股东的特殊性税务处理反向吸收合并案例
作者:
发布时间:
2024-01-23 07:58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I5NTk2ODk2Mg==&mid=2247495329&idx=1&sn=cf6372b6191da6d5286443eb16ad8533&chksm=ec49270cdb3eae1a4af4e54bfeee637281eb9c2756fb4da072ba024928269d8d87205ee5730a#rd
备注:
-
公众号二维码:
-
含自然人股东的特殊性税务处理反向吸收合并案例
整理:陇上税语,转载请注明
2009
年昆山谷捷设立,设立初期主要从事金属制品、五金交电等产品的生产和销售。
2012
年昆山谷捷设立全资子公司谷捷有限,谷捷有限主要从事冷锻大尺寸高功率电子散热器件系列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吸收合并前昆山谷捷已长期未开展经营活动,为精简组织架构,降低管理成本,经谷捷有限、昆山谷捷双方股东一致同意,
2021
年
4
月,谷捷有限吸收合并昆山谷捷,吸收合并后谷捷有限存续、昆山谷捷注销。昆山谷捷股东为黄山市化工总厂、张俊武、周斌,持股比例分别为
78%
、
11%
、
11%
。
吸收合并前谷捷有限、昆山谷捷主要财务状况及业务经营情况如下:
本次吸收合并前后,谷捷有限、昆山谷捷的股东及各出资比例如下:
吸收合并具体步骤和过程的合规性:
涉及税务情况的合规性:
根据《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
[2009]59
号,以下简称“
59
号文”)的相关规定,本次吸收合并符合特殊性税务处理的相关规定,具体说明如下:
根据
59
号文的相关规定,就本次吸收合并事宜,
2021
年
7
月,昆山谷捷上报《企业重组所得税特殊性税务处理报告表》等资料进行备案。
2021
年
8
月,国家税务总局苏州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出具《清税证明》,认定昆山谷捷所有税务事项均已结清。
2023
年
2
月
1
日,国家税务总局昆山市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出具《涉税信息查询结果告知书》,经该局查询金三系统,
2020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8
月
20
日系统内暂未发现昆山谷捷涉税违法行为登记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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