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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海涛声] 减计收入!企业所得税的特殊优惠政策及特别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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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税务高考

2023-10-24 18:25:3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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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号名称: 税海涛声
标题: 减计收入!企业所得税的特殊优惠政策及特别注意事项
作者:
发布时间: 2023-10-23 00:01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A5NTg1MDgzOQ==&mid=2650395040&idx=1&sn=5ca2182b82dc60118bd759123ab8d5ee&chksm=88b46998bfc3e08e7086c52ff20ce7739d44055bb45e6d821544f1fd132c01d94b59c5324185#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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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减计收入优惠相关事项

7.8.7 在计算收入总额时可以享受减计收入税收优惠的项目有哪些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中的减计收入,是指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计收入,实务中通常采取的是减按一定比例计入收入总额。现行企业所得税政策中,允许减计收入的税收优惠政策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项目:
(1)自2017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金融机构农户小额贷款的利息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90%计入收入总额。小额贷款,是指单笔且该农户贷款余额总额在10万元(含本数)以下的贷款。
【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55号规定,此项优惠规定延续至2027年12月31日】
(2)自2017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保险公司为种植业、养殖业提供保险业务取得的保费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90%计入收入总额。保费收入,是指原保险保费收入加上分保费收入减去分出保费后的余额。
【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55号规定,此项优惠规定延续至2027年12月31日】
(3)自2017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经省级金融管理部门(金融办、局等)批准成立的小额贷款公司取得的农户小额贷款利息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90%计入收入总额。小额贷款,是指单笔且该农户贷款余额总额在10万元(含本数)以下的贷款。
【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54号规定,此项优惠规定延续至2027年12月31日】
(4)自2019年6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提供社区养老、托育、家政服务取得的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减按90%计入收入总额。
(5)企业综合利用资源,生产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定的产品所取得的收入,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计收入。现行规定是自2021年1月1日起,企业以《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21年版)》(财政部 税务总局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公告2021年第36号发布)规定的资源作为主要原材料,生产国家非限制和禁止并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的产品取得的收入,减按90%计入收入总额。
其产品材料中,属于资源综合利用的原材料占生产产品材料的比例不得低于《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21年版)》规定的标准。(详见8.5.2“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及资源综合利用项目税收实务问题”)
(6)对企业投资者持有2019—2023年发行的铁路债券取得的利息收入,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铁路债券,是指以中国铁路总公司为发行和偿还主体的债券,包括中国铁路建设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等债务融资工具。
【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4号规定,持有2024—2027年发行的铁路债券取得的利息收入,享受此项减半征税优惠】
企业享受减计收入优惠政策时,应按照《减计收入优惠事项表》申报优惠事项名称和优惠金额(见表8-1)。
表7-1 减计收入优惠事项表
序号
优惠事项名称
1
金融机构取得的涉农贷款利息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计收入
2
保险机构取得的涉农保费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计收入
3
小额贷款公司取得的农户小额贷款利息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计收入
4
取得的社区家庭服务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计收入
5
综合利用资源生产产品取得的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计收入
6
取得铁路债券利息收入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7.5.2.8 取得政府补助享受减计收入优惠问题

资源综合利用企业因综合利用再生资源保护环境等获得政府奖励,或者是取得的政府补助等收入能否享受减计收入优惠
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九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三条所称减计收入,是指企业以《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资源作为主要原材料,生产国家非限制和禁止并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的产品取得的收入,减按90%计入收入总额。
由此可见,对企业资源综合利用给予的减计收入优惠,是对企业综合利用再生资源生产的产品取得的销售收入进行减计,而非对综合利用再生资源的行为给予减免税优惠。
因此,企业从政府及相关部门取得的奖励、补助、补贴、支付的费用等收入,如果属于政府购买服务收入,即构成生产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定的产品所取得的收入的,符合减计收入的范围;如果属于政府补助收入等财政资金,则不能享受本项减计收入优惠。
1.28.5 企业取得政府补助是否要计入营业外收入

对于企业取得政府补助是否计入营业外收入科目,要根据该项补助是否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来区别处理。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号)的规定,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应当计入营业外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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