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1583
  • Tax100会员 28026
查看: 104|回复: 0

[一叶税舟] 关于明确进出口货物税款缴纳期限的公告

匿名  发表于 2022-7-24 00:10:08 |阅读模式
精选公众号文章
公众号名称: 一叶税舟
标题: 关于明确进出口货物税款缴纳期限的公告
作者:
发布时间: 2022-07-23 12:54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IxODEzMDYwMQ==&mid=2651947032&idx=1&sn=024c62add810644ac96dccb3e38f1a14&chksm=8c0a11debb7d98c8492e2d8bd1a543ce17d844fccda396aa0700ee008f2055307acacc8678ca#rd
备注: -
公众号二维码: -
关于明确进出口货物税款缴纳期限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22年第61号
为加强海关税收征管,进一步做好纳税服务,现将进出口货物税款缴纳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海关制发税款缴纳通知并通过“单一窗口”和“互联网+海关”平台推送至纳税义务人。
二、纳税义务人应当自海关税款缴纳通知制发之日起15日内依法缴纳税款;采用汇总征税模式的,纳税义务人应当自海关税款缴纳通知制发之日起15日内或次月第5个工作日结束前依法缴纳税款。未在上述期限内缴纳税款的,海关自缴款期限届满之日起至缴清税款之日止,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三、纳税义务人自行打印的版式化《海关专用缴款书》,其“填发日期”为海关税款缴纳通知制发之日。
四、本公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海关总署公告2017年第45号与本公告不一致的,以本公告为准。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117号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22年7月15日
730_1658592608047.jpg
回复

使用道具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liwei03@51shebao.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