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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菜花来了]
把18.5%的滞纳金改成6%的利息,可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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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7-1 21:4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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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公众号文章
公众号名称:
菜花来了
标题:
把18.5%的滞纳金改成6%的利息,可以吗?
作者:
发布时间:
2022-06-30 09:23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IwMTQwMzMzNQ==&mid=2247486955&idx=1&sn=d6ca12dec810e6bd415942d18863c7da&chksm=96ef3343a198ba55c5d90feb1991008193605fe993f740264b75ff6da876d9945f88ac1e35a1#rd
备注:
-
公众号二维码:
-
作者:叶永青
纳税人的心声之一
年化18.5%的滞纳金太重了,我其实完全没有想少缴税,但是税法的确也不是一般人能完全掌握的,因为理解不到位,税务机关让我补税我没问题,但这18.5%的滞纳金太不公平了。我是欠国家的钱,可是国家不能放高利贷啊!强烈呼吁把18.5%的滞纳金改成6%的利息
部分税务机关的想法
如果都6%的利息,那税还怎么收,银行贷款利率都比这个高,那不是大家就变着法子少交税了,不用向银行贷款而是向国家贷款,而且查不出来就不用还了,那多划算。
纳税人的心声之二
就算利息低我也不会故意少交税的啊,偷税漏税,被你查到了,那么重的罚款,还有联合惩戒机制,我才没那么傻。
部分税务机关的想法
不是你傻,是你认为我傻,查你偷税漏税,哪儿那么容易?虽然现在征管手段上来了,金三系统也在发挥作用,但是法律的要求也越来越高了,法院都要我们证明主观故意才算偷税。可主观故意那玩意儿看不见摸不着,怎么证明啊?我们的检查手段就这么多,查个银行存款都这么费事,而且还有那么多亲戚朋友代持账户。还是滞纳金简单,不用证明又威慑力强。
纳税人的心声之三
现如今,一旦稽查肯定补税,很多时候只是依据不充分,甚至交易完全真实,只是证明材料或者凭证不符也要补税,加的滞纳金还经常上不封顶,实在吃不消啊。
部分税务机关的想法
滞纳金本来就是利息性质的,当然不能封顶啊,谁让你少缴税款这么长,你不能因为利率高就说这不是利息。
乍一听,都有道理。改,困难不小;不改,误伤一片。怎么办?征管手段越来越完善,纳税人权利意识越来越强,经济发展越来越要让利于民,改还是得改,也有空间可以改:
1)利息率可以高点,可以根据不同情形设定差别化的利率;
2)改了就更没有封顶的问题了;
3)给税务机关更多的信息获取渠道和权力;
4)偷漏税的门槛还是得有,但也要健全举证规则。
用这样一篇短文只想说明几个观点:
1
任何一项制度建设都可能是系统工程,一个制度的简单变化可能引发一系列的问题,只有系统的思考和建设才能有体系地推进法治的改善;
2
制度建设的平衡点其实是利益冲撞的结果,充分的利益碰撞才能找到最合适的平衡,允许讨论和辩论非常重要;
3
历史的车轮总是向前,与时俱进和实事求是加在一起,动态的审视制度和问题的变化,就能找到新的平衡;
4
就像滞纳金制度的改造既要合理维护征纳双方的权利义务公平,又要符合过罚相当的基本法治原则,还要一样权衡与相关税收征管制度的协调一样,面对发展得日益复杂的市场和社会环境,许多管理制度的设计都需要更加精细化,才能充分因应社会的复杂化需求,这是实现良法善治的必由之路。
关于滞纳金制度的改造和滞纳金与税收利息并存制度的建设,熊伟教授、李刚教授在《
税收征收管理法
修订建议稿及立法理由
》一书中有具体而深入的探讨,推荐大家阅读。
滞纳金问题如此,合伙企业所得代扣代缴问题亦是如此。预告一下,在菜花线上财税法课程第二讲中,我们将开始对合伙企业税制疑难问题的讨论,并将着重讨论合伙企业代扣代缴的有关话题,预计在8月初上线。相关课程介绍请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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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0日晚20:00-21:00,欢迎与我们一起,探求税法的源起和目的,寻求制度的平衡和对制度的合理解释,用历史和辩证的角度来讨论资本公积转增资本的税务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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