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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社保网]
今日起,2022年度五险一金合并申报正式开始!社保基数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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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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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6-17 00:2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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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号名称:
51社保网
标题:
今日起,2022年度五险一金合并申报正式开始!社保基数调整......
作者:
发布时间:
2022-06-16 07:28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jM5MDI2MTY2MA==&mid=2651952433&idx=2&sn=712b2d2372faefe8e01a931c042fc9d6&chksm=bda2bdc28ad534d46cd75e0a74276fa41843668809dca165efddd3d49d38e71cb252d875529b#rd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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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号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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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的6月份到7月份,可以说是各省市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调整申报月,51酱查阅各地资料,给大家汇总了现阶段正式开启社保缴费基数申报的省市。
同时,手把手教大家具体怎么申报,以及相关注意事项。
话不多说,一起跟着51酱来看吧!
本文重点内容导读
1、北京“五险一金”缴费基数合并申报
2、浙江2022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开始申报
3、上海2021年度职工工资性收入申报工作启动
4、哈尔滨2022年在职职工医疗和生育保险缴费基数申报
6月11日起
北京市“五险一金”合并申报开始
6月10日,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北京市医疗保障局和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联合发布《关于合并申报2022年度“五险一金”缴费工资有关问题的通知》。
政策原文:
http://rsj.beijing.gov.cn/xxgk/tzgg/202206/t20220610_2735192.html
申报时间
2022年6月11日至2022年7月20日
申报方式
①
企业用人单位
申报方式有两种:
第一种,可以通过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网站申报“五险一金”缴费工资,网上提交,即时生效,无需提供纸介材料。
第二种,使用“北京市社会保险系统企业管理子系统”(以下简称“企业版”)软件申报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如通过企业版申报社会保险缴费工资,需打印《北京市2022年社会保险缴费工资申报汇总表》一式两份,用人单位加盖公章并签字后,持汇总表和报盘文件到社保经(代)办机构办理。
②机关事业单位
参加机关事业基本养老保险的单位,在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网站申报2022年度“五险一金”以及机关事业基本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缴费工资。通过“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单机版”申报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工资的,需打印《北京市2022年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缴费工资申报汇总表》一式两份,加盖主管部门印章后由用人单位和社保经办机构各留存一份。
③灵活就业人员
可通过首都之窗网站,搜索“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缴费申报与变更”事项,点击“在线办理”,选择参保所在区,进行网上申报;也可到市、区两级人力资源公共服务等经(代)办机构或街道(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原社保所)申报,缴费基数可以在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下限和上限之间自由选择,缴费周期可以选择按月、按季度、按半年或按年缴费。
申报标准用人单位以职工2021年度(自然年度)月平均工资作为申报2022年度“五险一金”缴费工资的依据。
申报时,不对月平均工资做上下限限制;核定时,按照本市“五险一金”上下限规定分别核定缴费基数。
用人单位应当如实申报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不得瞒报、漏报。自2022年7月份开始,用人单位和职工按核定后的基数核定缴费金额。
51酱提醒:
未按时申报的用人单位,7月起将按照单位上月缴费额的110%确定2022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工资。
未按期办理申报手续的灵活就业人员,其2022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将依据本人上一年度的缴费基数确定,低于职工养老保险缴费下限的,以下限作为缴费基数;缴费周期为按月缴费。
浙江多地6月起
社保缴费基数申报开始
浙江台州、金华、嵊州、武义等多个地区,2022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工作已开始。
这里以浙江金华为例,来说下详细的申报要求。
政策原文:
http://www.jinhua.gov.cn/art/2022/6/3/art_1229160410_3977885.html
申报时间
6月1日起,申报截至时间及缴费基数启用时间将根据浙江省统一规定执行,具体时间请关注官方新闻及公告。
申报范围
本次申报范围为各单位2021年12月底仍在本单位参保缴费的职工,2022年新增人员无需再次申报。在省社保中心参加养老保险,在地市参加工伤或失业保险的省部属企业职工,也无需申报。
申报标准
企业单位职工和机关事业单位非编人员缴费基数按照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据实申报,低于上一年度省全社会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60%的,按60%确定;高于上一年度省全社会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300%的,按300%确定(上一年度省全社会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按上级公布后确定)。
城镇个体劳动者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按上一年度省全社会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60%至300%确定。
申报流程
单位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进行基数申报。
具体步骤:
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社会保险网报系统”→“人员管理”→“参保个人应缴基本养老保险费核定”→选择“批量导盘”(批量调整)/“按人录入”(单个调整)→导入填写好的电子表格/单个填写申报基数→保存。
51酱提醒:
单位未申报的:单位职工个人缴费基数将由社保部门按照该单位职工上月缴费基数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确定,低于上一年度省全社会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60%的,按60%确定,高于300%的,按300%确定。
城镇个体劳动者如需申报调整的,请到社保经办机构窗口办理;未申报的,个人缴费基数由社保经办机构按上一年度省全社会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60%确定(原高于60%的,仍按原比例确定)。
2022年度的缴费基数高于2021年度基数的,在本单位的单位缴费差额、个人缴费差额应补收月数按上级规定执行,个人缴费差额补收的由单位代扣代缴。
上海市2021年度
职工工资性收入申报工作启动
上海市2021年度职工工资性收入申报工作,自2022年5月20日起正式启动,本次申报力推“网上办”“不见面”服务。
申报时间
2022年5月20日起,截止时间及缴费基数启用时间将根据上海市统一规定执行,具体时间请关注官方新闻及公告。
申报渠道
按照企业纳税缴费“一件事”工作的总体部署,本次企业申报实行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缴费工资合并申报,申报信息相关部门共享、互认。
企业单位(含按单位方式参保有雇工个体工商户)可登录市政府“一网通办”平台,点击“政务服务”→“特色专栏”→“高效办成一件事”→ “税费综合申报”栏目,申报职工工资性收入,实现税费事项“一表申报”。
申报内容
(一)2021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2021年度单位月平均工资。
相关事项
若贵单位是申报人数3000人以上的企业单位,请登录“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自助经办系统”,办理电子化申报手续。若贵单位是机关事业单位,请登录“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自助经办系统”,申报职工工资性收入。
51酱提醒:
本次职工工资性收入申报结果,将会决定职工新一年度(2022年7月1日-2023年6月30日)的社保基数。工资性收入包括职工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所有的收入,包括工资、奖金、绩效、佣金等收入。
哈尔滨市2022年度
职工医保缴费工资开始申报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社会保险稽核办法》的相关规定,市医保中心将开展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医疗和生育保险缴费工资网上申报工作。
申报时间
2022年6月13日至7月22日。
申报范围
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和生育保险的用人单位均须参加本次年报。(含2022年新建户的用人单位)
申报流程
参保单位按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和生育保险2022年网上年报须知及申报流程》规定进行申报。
登录网址:
https://ybj.hlj.gov.cn/hallSt/web/hallEnter/#/Index凭单位网厅登录经办人账号和密码,办理2022年医保网上年报业务(请用“谷歌”浏览器)。
51酱提醒:
瞒报缴费工资、漏报应参人员、未按时参加缴费工资申报或不配合稽核工作的参保单位,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理。
未按时申报或网上稽核未通过的单位,市医保中心将在调整缴费基数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二条的相关规定,按照该单位上月缴费额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确定应当缴纳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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