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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庚鑫专栏] 关于劳动合同、社保与个税“三位一体”及外包服务等相关问题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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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号名称: 庚鑫专栏
标题: 关于劳动合同、社保与个税“三位一体”及外包服务等相关问题解答
作者:
发布时间: 2022-03-16 20:50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UyNTUwMjk5Ng==&mid=2247486540&idx=1&sn=4e88d0e94c3df1c7e8df3c50350d8f4a&chksm=fa1c5337cd6bda21aef162df3683259c2614e2e4902a8fef9e9afa1ff4f6a8cd2f4b9210cc40#rd
备注: -
公众号二维码: -
问1:方案三(PEO专业雇主服务)是不是类似外包服务呢?
答:您好,“PEO专业雇主服务”是指:以雇员为中心,以雇主人力资源管理能力服务化为基本形态,提供从入职、在职到离职的覆盖雇佣关系全生命周期的一系列专业服务,创造专业价值,推动人才发展,提升雇主品牌,实现雇佣关系利益相关方共赢。其中的专业服务包括入职OFFER发送、电子合同签订、社保缴纳、社保业务办理、各项待遇办理、工资计算及支付、个税申报、离职办理、劳动争议处理等事务性工作。
问2:劳动合同签总公司,社保缴在分公司,公司主体不一致,这样可以吗?
答:您好,总公司与分公司之间的人员调配是常见行为,总公司签合同,分公司缴社保,在实际中确实有企业在这样做,操作层面是可以实现的,但是从员工属地待遇享受层面来看,是存在一定风险的,比如工伤认定时,要求劳动合同和社保缴纳的单位主体要一致,积分落户时要求合同与社保一致,孩子入学时也同样要求一致,以上情况在审核时,发现合同社保不一致,将不能享受或者报销,既不能满足员工的需求,企业又可能承担一定风险与成本支出。

问3:合同、社保、个税后续有可能和公积金并成四位一体吗?
答:您好,建立劳动关系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该履行并遵守劳动法相关规定,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保、支付工资、缴纳个税,缴纳公积金。从目前员工待遇审核情况来看,要求合同、社保和个税三位一体是常态,而公积金主要在贷款时会要求提供社保、合同等辅助证明,所以优先保证三位一体,有条件的企业四位一体。
问4:劳动合同,社保,工资都在总公司,员工在属地工作,属地工伤后,总公司都能申报吗?
答:您好,总公司三位一体,统一派驻员工到属地工作,是没有问题的,发生工伤后是可以申请工伤认定的,建议在员工劳动合同中要明确工作地点,和工作派驻等内容。
问5:方案三(PEO专业雇主服务)劳务外包是不是适合所有岗位?
答:您好,我们建议企业的非核心性、基础性或事务性岗位进行外包,比如销售、营销、服务、职能等等岗位。当然如果有更具体的情况,也可以具体分析。
问6:公司部分员工合同、个税在总部,通过代缴机构在工作地缴纳社保,此操作会影响公司未来上市计划吗?
答:您好,企业如果有上市计划,不建议通过代缴机构来单独缴纳社保,是有一定风险的,但是并不一定会影响,需要沟通和说明,建议尽快调整“三位一体”,上市前合规合法是基础。
问7:公司转第三方外包,员工工龄怎么延续或处理?
答:您好,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的规定,非员工本人意愿变更用人单位的,原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的,与新单位(第三方)签订劳动合同不再延续工龄。原单位未支付经济补偿的,与新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工龄会延续过来。建议原单位与新单位通过合作协议约定双方责任与义务。

问8:我司是在广州,外派员工到深圳长期驻场,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地是在深圳,并且购买深圳社保,公司存在什么风险?
答:您好,员工与深圳公司签订合同、缴纳社保、支付工资缴纳个税,保证了“三位一体”,正常工作是没有影响的。建议广州公司与深圳公司之间要明确好业务或人员管理相关事宜。
问9:同一个法人,两家公司,人马经常调换可以的吗?需要再重新签订合同吗?
答:您好,如果是经常临时性调换的,建议签订三方人员借调协议,明确借调期间的责任与相关事宜即可,如果是长期的,建议与新公司重新办理入职手续,签订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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庚鑫(Geng Xin)
众合云科51社保 研究中心首席专家
国内知名劳动用工专家;《北京日报》特邀专家;上海电视台东方财经频道专访嘉宾;重庆、湖北经济广播电台特邀嘉宾;山东省人力资源服务从业者培训班特邀讲师;天津中小企业经济发展协会专家成员;“湖北工匠杯”首届人力资源管理职业技能大赛裁判;北京物资学院企业家课堂校外导师;大成律所“青竹计划”劳专委系列特聘讲师。
曾任职北京人社局8年,融会贯通政策与管理逻辑,精通全国各地劳动用工与人力政策实务,领衔众合云科研究中心多个研究项目,多家机构特聘专家和专访嘉宾,曾主导多家知名企业用工实战设计,被誉为“最受欢迎的HR实战导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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