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人数
1880
Tax100会员
28026
搜索
本版
帖子
用户
注册
登录
帐号
自动登录
找回密码
密码
登录
立即注册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设为首页
收藏本站
税百:专业税务资讯
国际税收讲解
各种证件
搜索
本版
帖子
用户
x
搜索
Tax100 税百
»
论坛
›
全网热点文章
›
精选公众号
›
【新收入准则税会差异解读系列之六】积分兑换增值税、企 ...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重点省份分类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个体工商户,个税经营所得汇算进行中,这些税惠请收好~
大企业税务新“枫”吹来服务暖风
2023,减税降费这一年
【办税】自助终端--自然人信息登记
退役士兵自主就业,如何填报享受税费优惠政策?
【全网最全】31个省市!残保金政策汇编及申
全网最全|2022年失业保险稳岗补贴政策汇总
2021年个税汇算容易出现哪些错误?税务总局
【全网最全】历史上最高规模退税减税!2022
查看:
424
|
回复:
0
[财税星空]
【新收入准则税会差异解读系列之六】积分兑换增值税、企业所得税需要视同销售吗——从新收入准则可变对价税会差异说起
[复制链接]
赵国庆
赵国庆
当前离线
积分
420
487
主题
487
帖子
420
积分
二级税友
二级税友, 积分 420, 距离下一级还需 80 积分
二级税友, 积分 420, 距离下一级还需 80 积分
积分
420
发消息
2022-2-17 12:05:09
|
显示全部楼层
|
阅读模式
精选公众号文章
公众号名称:
财税星空
标题:
【新收入准则税会差异解读系列之六】积分兑换增值税、企业所得税需要视同销售吗——从新收入准则可变对价税会差异说起
作者:
发布时间:
2022-02-16 08:51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jM5MDczNzY2Ng==&mid=2649203606&idx=1&sn=6ab2459a9651d65d252aa1ab67a1b3b4&chksm=be5337fb8924beedec805f0232cefcb80ee5978696a75880dd3df793a151ca4cd6c19945c31b#rd
备注:
-
公众号二维码:
-
【新收入准则税会差异解读系列之六】
积分兑换增值税、企业所得税需要视同销售吗——从新收入准则可变对价税会差异说起
本文作者
对于“买一赠一”这类捆绑销售涉及的新收入准则会计处理、增值税与企业所得税的差异处理问题,我们前面已经分析过了。在现实商务活动中,还有一种涉及消费赠送积分,积分后期可以兑换实物或服务的(这一类原收入准则下属于客户忠诚度计划的会计处理问题),在新收入准则下,属于附有客户额外购买选择权的销售。根据新收入准则第三十五条规定:
对于附有客户额外购买选择权的销售,企业应当评估该选择权是否向客户提供了一项重大权利。企业提供重大权利的,应当作为单项履约义务,按照本准则第二十条至第二十四条规定将交易价格分摊至该履约义务,在客户未来行使购买选择权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或者该选择权失效时,确认相应的收入。客户额外购买选择权的单独售价无法直接观察的,企业应当综合考虑客户行使和不行使该选择权所能获得的折扣的差异、客户行使该选择权的可能性等全部相关信息后,予以合理估计。
案例:东方航空向客户销售机票提供运输服务中,会根据客户会员类别,舱位和机票价格给予客户积分。积分可以兑换机票或其他商品、服务。
【差异分析】
这种就属于新收入准则附有客户额外购买选择权的销售,东方航空应该将后期积分兑换识别为一个单项履约义务,按照赠送积分的价格,客户积分可能兑换的概率去估计合同负债金额。在后期客户积分兑换时再确认收入。
赠送客户积分时:
借:银行存款 100
贷:营业收入 92-A
合同负债 A -金额按照赠送积分的价格和兑换概率估计
应交税费
-应交增值税(销项税)8
注:合同负债为不含增值税金额。因此,这里的销项税是按照总额来确认。
后期客户积分兑换,属于单项履约义务,兑换环节:
借:合同负债 A
贷:营业收入A
所以,我们首先来回答积分兑换的企业所得税税会差异处理问题。
首先,我们前面就明确过,在处理企业所得税和新会计准则差异时,有一个重要原则的把握就是,企业所得税基于“确定性原则”这个大前提,肯定是不认可会计上的估计金额的。因此,在涉及积分赠送时,当期企业所得税必须按照92的收入全额确认,不能按照92-A(这个会计估计金额确认,因为A涉及到会计估计)。
所以,从新会计准则和企业所得税差异来看,积分赠送和兑换,实际上是一个存在时间差的“买一赠一”行为。直接的买一赠一这种折扣,我们可以销售当期直接将交易价格分摊确认收入。但积分赠送和兑换,只是“赠一”的行为延迟到了后期行使,会计处理的方法和“买一赠一”实际是一致的。鉴于企业所得税需要满足“确定性原则”这个大前提,不承认会计估计,当期按照92的金额全额确认了收入,相当于收入已经一次性全部确认了。后期客户用积分兑换的时候,就不存在企业所得税视同销售问题了,即不属于《
企业所得税法
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的企业将货物、劳务用于广告营销需要视同销售的范畴。后期,客户积分兑换,企业所得税直接确认成本、费用就可以了。
涉及到税会差异的处理调整方法是:
在当期赠送积分环节:会计上:
借:银行存款 100
贷:营业收入 92-A
合同负债 A -金额按照赠送积分的价格和兑换概率估计
应交税费
-应交增值税(销项税)8
企业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按照“A”的金额,进行纳税调增,建议在A105000第10行调整。
后期客户积分兑换环节,会计处理为:
借:合同负债 A
贷:营业收入A
借:营业成本 B
贷:库存商品 B
此时,企业在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是,对“A”的金额进行纳税调减,我们建议仍然在A105000第10行调整。
现在比较麻烦的问题,在于积分兑换的增值税处理方法上。我们前面分析过,积分兑换行为实际上是一个延迟的,或者不同步进行的“买一赠一”捆绑销售行为。我们在前面文章分析过,对于“买一赠一”行为,不管买的和赠的东西,增值税税率是否一致,我都可以通过分摊交易价格的形式,按照折扣销售的原则处理增值税问题,没有增值税视同销售的风险。
但是,对于积分兑换就比较麻烦了,航空公司赠送客户积分,我不知道后期客户积分会兑换什么。如果客户归还航空服务,增值税是9%,和我卖的税率一样。但客户也可能兑换实物,或者兑换其他服务。此时,我们在做这样的会计处理时:
借:银行存款 100
贷:营业收入 92-A
合同负债 A -金额按照赠送积分的价格和兑换概率估计
应交税费
-应交增值税(销项税)8
我无法知道合同负债后期兑换什么,增值税也没法分离出来。但合同负债也是按照不含增值税金额确认,从增值税角度,此时航空公司也必须按照100来确认含税收入缴纳增值税。这里100实际上已经包含了后期积分兑换的收入金额了。
所以,我们认为有一点应该是可以沟通的:
1、对于航空公司涉及后期客户用积分兑换航空服务
借:合同负债
贷:营业收入
此时,不应该再计提增值税销项税了,因为这部分增值税在前期已经收到全部缴纳了,也不存在增值税视同销售问题。
2、如果后期客户用积分兑换实物
借:合同负债
贷:营业收入
应交税费
-应交增值税(销项税)?
这里,由于航空运输服务增值税是9%,但销售货物增值税是13%,这里存在4%的税差如何处理,实务中一直是一个有争议的问题。对于这个问题,我们留待2月28日晚8:00“财税星空”线上微课中和大家进一步交流我们了解到实务中各种不同的做法,以及对这些做法的评析。当然,很多金融机构、信用卡中心的积分兑换行为,没按照收入准则去处理,这个问题在哪,我们到时线上微课也和大家一并探讨一下。
点击链接学习前作:
【新收入准则税会差异解读系列之一】新收入准则下会计与增值税收入确认时点差异及应对
【新收入准则税会差异解读系列之二】新收入准则下会计与企业所得税收入确认时点差异及应对
【新收入准则税会差异解读系列之三】新收入准则下“总额法”VS“净额法”的税会差异调整
【新收入准则税会差异解读系列之四】 新收入准则下商业折扣、平销返利、买一赠一税会差异处理问题
【新收入准则税会差异解读系列之五】新收入准则下现金折扣的税会差异处理问题
线下课程
金融业年度所得税汇算热点问题精讲班
和金融市场一样,2021年税务的主题也是加强监管。针对演艺明星、网红主播等一系列高净值个人的的税务处罚,金税四期进入实质性开发和布局,税务机关针对企业税收征管的模式已经逐步从“以票控税”转为“以数治税”。在这个大背景下,金融企业结合自身业务特点,如何应对最新的税务挑战,及时更新内部财税人员的业务知识,把握国家最新征管的动向,在做好2022年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的基础上,对金融企业自身业务中的税务风险进行梳理,逐步建立与金税四期相适应的税收风险控制体制。
财税星空特邀
赵国庆老师
于
2021年3月25-26日
两天,在
南京
开课。本次课程将基于金融业业务的特点,遵循企业所得税、最新增值税等相关政策,结合实际案例,提出应对方法,帮助学员快速掌握要点,降低涉税风险。力争学员能够现学现用,广泛吸收同业经验,为本机构在实务应用中提供专业案例支持和经验指导。报名或咨询请联系财税星空助理!
线上微课
最新收入会计准则——税会差异解析及企业应对之策
又到了一年一度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期,在企业所得税申报表填报中,税会差异的准确调整关乎企业所得税申报的准确性。2月份线上课,我们围绕最为重要的收入准则,和大家交流一下最新收入准则的税会差异点、纳税调整方法及企业应对之策。
本次课程特邀
国内资本市场知名税务专家赵国庆老师
讲授,将于
2022年2月28日晚8点
进行线上直播,直播前报名可享受
99元
优惠价,财税星空会员可
免费
参加课程!详情请咨询财税星空助理!扫描下方二维码添加课程助理微信。
关注财税星空
财税星空公众平台致力于打造国内领先的财税服务平台,解读最新政策、追踪热点问题,提供优质的财税知识内容,为客户提供政策指导+落地实操的综合财税解决方案。平台创始人赵国庆博士为国内知名财税专家,深耕金融税制改革、房地产税务风险防控等领域,团队常年为国内大型金融机构、知名房地产企业提供咨询顾问服务,通过财税星空公众平台将研究成果、服务成果转化和传播,为更广泛的客户群体创造价值。
财税星空推出微信会员服务,会员收费为900元/年。加入财税星空会员可享受国内知名税务专家及团队的线上服务,参与不同主题的财税专业问题研讨群,由赵国庆老师及专业团队在群内进行问题解答,群内不定期分享税务资料,入群会员可免费参加财税星空所有线上公开课。目前,财税星空主题财税专业微信群包括:
1.企业所得税咨询群
跟踪企业所得税最新政策及征管动向,解答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疑难问题及日常企业所得税涉税问题。
2.个税咨询群
研讨解答国内个税、外籍个税等与个人所得税相关领域的税务问题。
3.金融咨询群
研讨解答金融行业、银行业、证券业、基金业、私募行业等相关领域的税务问题。
4.增值税咨询群
研究增值税立法动向,解答各行业增值税相关问题,分析增值税发票使用风险。
5.建筑房地产咨询群
追踪建筑、房地产行业税务征管动态,解读行业税收政策。
欢迎各相关行业财务、税务负责人以及专业机构人士加入!
入群及咨询
请联系财税星空助理
长按扫码添加微信
相关帖子
•
明确了!雇主责任险能否冲抵工伤赔偿?最高法院一锤定音!| 劳动法库
•
员工拒绝调岗不去新岗位报到仍去原岗出勤构成旷工吗?(还有更多)
•
最新!广东高院关于审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的指引(2024)| 劳动法库
•
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的决议 | 劳动法库
•
收藏!人社部现行有效76件规章汇总(附文号及施行日期)| 劳动法库
•
公开课:入职管理、调岗管理与解雇管理实操技巧(2024)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返回列表
浏览过的版块
江苏
北京
青海
广东
人社政策
广西
财税大数据
新疆
上海
官方链接
中国人大网
中国政府网
发改委
国家税务总局
北京市税务局
天津市税务局
河北省税务局
山西省税务局
内蒙古税务局
辽宁省税务局
吉林省税务局
黑龙江税务局
上海市税务局
江苏省税务局
浙江省税务局
安徽省税务局
福建省税务局
山东省税务局
江西省税务局
河南省税务局
湖北省税务局
湖南省税务局
广东省税务局
广西税务总局
海南省税务局
重庆市税务局
四川省税务局
贵州省税务局
云南省税务局
西藏税务总局
甘肃省税务局
陕西省税务局
青海省税务局
宁夏税务总局
新疆税务总局
大连市税务局
宁波市税务局
厦门市税务局
青岛市税务局
深圳市税务局
友情链接
51社保
信用卡申请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liwei03@51shebao.com
)
了解
Tax100
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