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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疯狂税客] 取得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减半计税优惠如何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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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23 15:10:1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精选公众号文章
公众号名称: 疯狂税客
标题: 取得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减半计税优惠如何享受
作者:
发布时间: 2021-12-23 12:00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UzNTMwNjUyNw==&mid=2247493714&idx=3&sn=e5d36c80518f6cbda605ce07fac0a6fa&chksm=fa852022cdf2a93451659c8c0116cda4d0b6ba5e50321336360164697ca6eee66bb7b00ec58b#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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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用】取得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减半计税优惠如何享受,一文了解



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是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战略支撑。为进一步支持国家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战略的实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科技人员取得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可以享受优惠政策。
这项税收优惠政策该如何享受?
下面就由申税务小微带领大家进入
学习环节。


1
政策介绍

依法批准设立的非营利性研究开发机构和高等学校(以下简称非营利性科研机构和高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规定,从职务科技成果转化收入中给予科技人员的现金奖励,可减按50%计入科技人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Q1
哪些主体支付现金奖励可以适用本条优惠政策?
国家设立的科研机构和高校
● 利用财政性资金设立的。
● 取得《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科研机构和公立高校。
● 包括中央和地方所属科研机构和高校。
民办非营利性科研机构和高校
● 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在民政部门登记,并取得《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
● 对于民办非营利性科研机构,其《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记载的业务范围应属于“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成果转让、科技咨询与服务、科技成果评估”范围。对业务范围存在争议的,由税务机关转请县级(含)以上科技行政主管部门确认。
● 对于民办非营利性高校,应取得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记载学校类型为“高等学校”。
● 经认定取得企业所得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
Q2
科技成果范围为?
专利技术(含国防专利)、计算机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植物新品种权、生物医药新品种,以及科技部、财政部、税务总局确定的其他技术成果
Q3
科技成果转化有哪些形式?
非营利性科研机构和高校向他人转让科技成果或者许可他人使用科技成果。
Q4
科技成果转化有哪些管理要求?
非营利性科研机构和高校转化科技成果,应当签订技术合同,并根据《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管理办法》,在技术合同登记机构进行审核登记,并取得技术合同认定登记证明。
非营利性科研机构和高校应健全科技成果转化的资金核算,不得将正常工资、奖金等收入列入科技人员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享受税收优惠。
Q5
科技人员包括哪些人员?
科技人员是指非营利性科研机构和高校中对完成或转化职务科技成果作出重要贡献的人员。
非营利性科研机构和高校应按规定公示有关科技人员名单及相关信息(国防专利转化除外),具体公示办法由科技部会同财政部、税务总局制定。
Q6
现金奖励需符合哪些条件?
非营利性科研机构和高校在取得科技成果转化收入三年(36个月)内奖励给科技人员的现金。
Q7
科技人员名单及相关信息的公示应如何操作?
依据《科技部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科技人员取得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信息公示办法的通知》(国科发政〔2018〕103号
公示
前期
准备
科技成果完成单位要结合本单位科技成果转化工作实际,健全完善内控制度,明确公示工作的负责机构,制定公示办法,对公示内容、公示方式、公示范围、公示时限和公示异议处理程序等事项作出明确规定。
公示
内容
公示信息应当包含科技成果转化信息、奖励人员信息、现金奖励信息、技术合同登记信息、公示期限等内容。
科技成果转化信息包括转化的科技成果的名称、种类(专利、计算机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植物新品种权、生物医药新品种及其他)、转化方式(转让、许可)、转化收入及取得时间等。
奖励人员信息包括获得现金奖励人员姓名、岗位职务、对完成和转化科技成果作出的贡献情况等。
现金奖励信息包括科技成果现金奖励总额,现金奖励发放时间等。
技术合同登记信息包括技术合同在技术合同登记机构的登记情况等。
公示期限不得低于1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科技成果完成单位应及时受理,认真做好调查核实并公布调查结果。
公示范围
公示范围应当覆盖科技成果完成单位,并保证单位内的员工能够以便捷的方式获取公示信息。
公示
责任
公示信息应真实、准确。科技成果完成单位发现存在提供虚假信息、伪造变造信息等情况的,应当对责任人严肃处理并在本单位公布处理结果。
公示
后续
科技成果完成单位应当在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发放前15个工作日内完成公示,并将公示信息结果和个人奖励数额形成书面文件留存备相关部门查验。

2
实务操作
(一)备案
1.进入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
在左侧菜单中【优惠备案】模块下,选择【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进入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备案主界面。

2.点击【添加】,进入填报备案信息页面。

3.具体情况信息填写后点击【保存】,相关填报指引可点击右上角【填写说明】。

4.在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备案主界面点击【发送申报】,稍后点击【获取反馈】查看备案结果。

5.纸质材料自行留存备查。
单位资质材料(《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等)、科技成果转化技术合同、科技人员现金奖励公示材料、现金奖励公示结果文件等相关资料自行留存备查。
(二)申报
1.在每月扣缴申报时,将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的50%填入本期免税收入。

2.在【备注】中填写“科技人员现金奖励免税部分”。

来源:上海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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