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1601
  • Tax100会员 28000
查看: 193|回复: 0

[张海涛财税政策解析] 重磅!住房的房地产税真的来了!

397

主题

397

帖子

185

积分

认证企业

Rank: 10Rank: 10Rank: 10

积分
185
2021-10-24 01:30:4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精选公众号文章
公众号名称: 张海涛财税政策解析
标题: 重磅!住房的房地产税真的来了!
作者:
发布时间: 2021-10-23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I5ODE1OTk4NQ==&mid=2650923549&idx=1&sn=b6b2f38cb4b5438883b8f7199ce00ef6&chksm=f75f5803c028d1159524ba4d0c7b0fe5bc4b7585a077d7a1f9664e031471f8162f61cfb8a05c#rd
备注: -
公众号二维码: -
2021年10月23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关于授权国务院在部分地区开展房地产税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
根据新华社公布的决定内容,梳理有以下几个要点。
一、哪些房子和土地要征收房地产税
按照《决定》的要求,房地产税征税对象包括居住用和非居住用等各类房地产,但依法拥有的农村宅基地及其上住宅不在征税范围内。
纳税人是土地使用权人、房屋所有权人。
对于非居住用房(无论产权人是个人还是单位)涉及的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一直都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予以规范,开展房地产税改革试点,此类房产的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继续按现行政策执行。
《决定》中需要大家重点关注的是对居住用房该如何征收房地产税。
二、居住用房的房地产税何时在何地开始试点
按照《决定》的要求,房地产税授权国务院在5年内在部分地区试点,还不会一下子在全国推广。具体何时开始试点,需要等国务院通知。
哪些地方会成为试点地区呢?
按照《决定》的要求,国务院按照积极稳妥的原则,统筹考虑深化试点与统一立法、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等情况确定试点地区,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基于上述原则,房地产税的改革不是为了打压房地产市场,而是要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对于一些房产价格比较高且对政策特别敏感的地区,应该不会成为试点的备选。
具体哪个城市会成为上海和重庆之后新加的备选地区,还需等国务院后续的政策。可以确定的是,靴子已经落地,很可能在今年年底前就会揭晓答案。
三、对个人居住用房如何计算房地产税
对于个人正常居住用房,在一定面积内的,应该会给予房地产税免税优惠。超出规定面积的,可能会按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区分房屋性质缴纳不同金额的房地产税。
问题是,如果个人拥有多套住房,且房屋不在同一城市,房屋面积该如何计算?是全国一盘棋合并计算,还是按城市单独计算?
参考目前关于首套房的契税优惠政策,未来房地产税的征收很可能会是以城市为单位单独统计,而不是把个人在所有城市的房产合并统计。从实务操作角度看,如果要全国一盘棋合并计算,还会存在如何确定哪个地方的房产属于超出面积的房产,哪个地方该对超出面积的房产征收房地产税等现实问题。
按照《决定》的要求,房地产税该如何计算,如何征收,由国务院制定房地产税试点具体办法,试点地区人民政府制定具体实施细则。
后续房地产税的落地政策,应该很快就会公布,我们拭目以待。
京东自营8.8万人购买,5万+评价的财税实务好书
642_1635010244022.jpg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liwei03@51shebao.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