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2211
  • Tax100会员 28064
查看: 202|回复: 0

[财税星空] 江西省税务局关于开展自然人委托代征模式建议的答复

487

主题

487

帖子

420

积分

二级税友

Rank: 3Rank: 3

积分
420
2021-10-8 12:35:1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精选公众号文章
公众号名称: 财税星空
标题: 江西省税务局关于开展自然人委托代征模式建议的答复
作者:
发布时间: 2021-10-08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jM5MDczNzY2Ng==&mid=2649201376&idx=1&sn=a6cdbddc4aba15687675af9fb0d485bb&chksm=be530e8d8924879b860c154b6f048c15dca618740a4ccce830319ef585c3bae91954221f1e25#rd
备注: -
公众号二维码: -
江西省税务局关于开展自然人委托代征模式建议的答复

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391号建议答复的函
发布时间 : 2021-08-26 10:05
来源 : 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

杨自力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开展自然人委托代征模式的建议》(第391号)收悉,感谢您对税收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灵活用工人员委托办理税务登记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收征管若干事项的公告》(2019年第48号)规定,从事生产、经营的个人应办而未办营业执照,但发生纳税义务的,可以按规定申请办理临时税务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十一条第二款规定:依照规定不需要办理市场主体登记的电子商务经营者在首次纳税义务发生后,应当依照税收征收管理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申请办理税务登记,并如实申报纳税。
因此,依法应办或不需要办理市场主体登记的个人,发生纳税义务的,可申报办理临时税务登记。办理临时税务登记后,纳税人应当依法按期连续申报,履行纳税义务。
为有效避免利用他人身份证信息进行登记的行为,明晰征纳双方权利义务,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的灵活用工人员应按规定进行实名信息采集验证,实名信息可到办税服务厅现场采集,也可通过江西省电子税务局、微信公众号网上采集。对委托办理的,可以出具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办理,在税务登记后,灵活用工人员须完成实名信息的采集验证。
二、关于明确灵活用工人员在平台取得的收入作为经营所得
国家税务总局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8765号建议的答复》中明确了该问题,即:灵活用工人员从平台获取的收入可能包括劳务报酬所得和经营所得两大类,取得的收入是否作为经营所得计税,要根据纳税人在平台提供劳务或从事经营的经济实质进行判定,而不是简单地看个人劳动所依托的展示平台,否则容易导致从事相同性质劳动的个人税负不同,不符合税收公平原则。
三、关于委托平台企业代征税款
根据《委托代征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24号)第二条规定,税务机关委托的代征税收一般为零星、分散和异地缴纳的税收。灵活用工人员办理税务登记后,属于具有独立纳税能力的纳税主体,应依法按期自行纳税申报,不属于委托代征税收的范围,但灵活用工人员可授权平台企业代为办理纳税申报等涉税事宜。
四、关于灵活用工人员视同个体工商户按规定享受小规模纳税人、小微企业等税收优惠政策
国家税务总局《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8765号建议的答复》对该问题进行了明确,即灵活用工人员如办理了税务登记,并选择按期纳税,履行按期申报纳税义务,则可以按规定享受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15万元以下(含本数)免征增值税政策;如未办理税务登记,或只选择了按次纳税,则应按规定享受按次纳税的起征点政策。

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
2021年8月24日

线下课程
企业投融资业务战略税务筹划
随着大数据税收征管手段和税务稽查力度的不断强化,企业投融资业务的税收合规成本呈不断攀高台式。如何强化投融资的财税管理,通过科学合理的税收筹划手段降低投融资环节德尔成本,有效降低税负、规避税收风险是当下企业面临的重大课题。
2021年10月30日-31日深圳,财税星空特邀国内知名税务专家赵国庆老师,为大家解读企业投融资业务中税收筹划方法的运用。本次课程基于企业投融资业务的常规及特殊模式 ,结合实际案例,提出风险应对方法,帮助学员快速掌握要点,落地实施。力争学员能够现学现用,广泛吸收同业经验,为企业实务应用中提供专业案例支持和经验指导。课程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企业投融资业务税收筹划的框架
二、企业股权架构设计及案例分析
三、投资环节的战略税收筹划
四、融资环节的战略税收筹划
五、经营环节有关投融资业务的战略税收筹划
报名及咨询,请扫描下方二维码联系财税星空助理!


关注财税星空
财税星空公众平台致力于打造国内领先的财税服务平台,解读最新政策、追踪热点问题,提供优质的财税知识内容,为客户提供政策指导+落地实操的综合财税解决方案。平台创始人赵国庆博士为国内知名财税专家,深耕金融税制改革、房地产税务风险防控等领域,团队常年为国内大型金融机构、知名房地产企业提供咨询顾问服务,通过财税星空公众平台将研究成果、服务成果转化和传播,为更广泛的客户群体创造价值。
财税星空推出微信会员服务,会员收费为900元/年。加入财税星空会员可享受国内知名税务专家及团队的线上服务,参与不同主题的财税专业问题研讨群,由赵国庆老师及专业团队在群内进行问题解答,群内不定期分享税务资料,入群会员可免费参加财税星空所有线上公开课。目前,财税星空主题财税专业微信群包括:
1.企业所得税咨询群

跟踪企业所得税最新政策及征管动向,解答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疑难问题及日常企业所得税涉税问题。
2.个税咨询群

研讨解答国内个税、外籍个税等与个人所得税相关领域的税务问题。
3.金融咨询群

研讨解答金融行业、银行业、证券业、基金业、私募行业等相关领域的税务问题。
4.增值税咨询群

研究增值税立法动向,解答各行业增值税相关问题,分析增值税发票使用风险。
5.建筑房地产咨询群

追踪建筑、房地产行业税务征管动态,解读行业税收政策。
欢迎各相关行业财务、税务负责人以及专业机构人士加入!
入群及咨询
请联系财税星空助理
长按扫码添加微信
445_1633667714204.jpg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liwei03@51shebao.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