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年1月18日晚间,海强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066,股票简称:强生控股)发布了《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其中披露:
1、本次交易方案中的股份无偿划转、重大资产置换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三步骤同时生效、互为前提,其中的任何一项内容因未获得政府主管部门或监管机构批准而无法付诸实施,则所有步骤均不予实施。
2、因强生控股实施置出资产归集及重大资产置换过程中所产生的增值税、土地增值税、契税、企业所得税、印花税等税费的最终承担比例由各方另行协商确定相应纳税主体承担并依法缴纳,该等税费不影响置入和置出资产的不另行从交易价格中扣除。各方应对上述税费实施税务筹划,并尽最大努力与主管税务机关沟通,争取本次重组适用上述所有税种的税收优惠。
陇上税语注:
企业具有税收筹划意识非常好,并能积极利用各项鼓励并购重组的税收政策。但很多企业在重组前,出于保密要求,并不会让税务筹划部门参与,等重组方案确定后,就是怎么适用政策的问题了,并不具有税务筹划的空间。
吴健、姜新录等合著的《企业重组财税处理实务与案例》2020年8月份出版,全书67.2万字,546页,欢迎购买。
延伸阅读:
姜新录公开发表的资本交易类税收文章(截至2020年底)
陇上税语2020年度十大资本交易税收案例
陇上税语2020年度税收案例100则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