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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税星空] 从“以票管税”到“以数治税” 总局局长描绘“金税四期”新蓝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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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号名称: 财税星空
标题: 从“以票管税”到“以数治税” 总局局长描绘“金税四期”新蓝图
作者:
发布时间: 2021-09-23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jM5MDczNzY2Ng==&mid=2649201181&idx=1&sn=eb1cd61699144f9822d2573e0fc1686c&chksm=be530e70892487668c4a1bb3ca9a99a19782aabe23f980204cc14f047f1238915f09a1e90f10#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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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以票管税”到“以数治税” 总局局长描绘“金税四期”新蓝图


尊敬的各位局长、各位同事,
女士们、先生们:
大家好!很荣幸在叠翠流金、丹桂飘香的金秋九月与朋友们相聚“云端”,共商税收合作前景,畅谈税务数字化未来。刚才,印度塔伦局长作了精彩演讲,我受益匪浅,向您致以诚挚敬意,也期待接下来几位税务局长的精彩发言。

当今时代,经济社会数字化已成为不可逆转的历史潮流。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指出,“数字经济是全球未来发展方向”。新冠肺炎疫情爆发以来,全球数字化进程进一步提速,驱动生产生活方式和国家治理方式创新变革,金砖各国更是在数字化助力下携手抗疫,应对共同挑战,取得了积极成效。本次会议我们围绕“在新冠疫情带来挑战和数字时代背景下重新构建税收征管的业务流程”开展交流,我和大家一样,都深感税收征管面临新的挑战,也蕴含着发展机遇,需要我们共商共进、化危为机。去年12月,全球税收征管论坛(FTA)发布《税收征管3.0》,对实现税收征管的数字化转型提出了具体指引。中国也于去年底制定并于今年3月正式发布《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描绘了数字化背景下中国智慧税务建设的蓝图。这与FTA《税收征管3.0》在理念、方向、路径等方面都高度契合,表明了中国坚定不移推进税收征管数字化转型升级的积极态度。借此机会,我与大家一起分享中国在这方面的探索历程与愿景规划。

一、数字化驱动税收征管方式持续变革
依托数字化驱动税收征管方式变革,是实现税收治理现代化的必由之路。伴随信息技术持续深入应用,中国的税收征管方式不断实现跨越式发展。

过去,我们是税务人挨家挨户上门“收税”。受限于经济发展水平,以前税收征管主要依靠税务人员走街串巷、进企入户上门收税,那时的税收征管方式,通俗的讲就是“收税靠腿,宣传靠嘴”。

现在,我们是纳税人足不出户网上“报税”。近十年来,中国不断健全完善税法体系和税收征管制度,税收信息化建设也不断向前推进,逐步实现了纳税人按税法规定自行计算申报数据并进行网上“报税”。特别是建成全国统一规范的电子税务局,截至目前已覆盖全部税务管理户数的90%以上,全国纳税人通过电子税务局办理的业务占纳税人所有业务的80%以上。

未来,我们将在智慧税务引领下进一步实现自动“算税”。我们正致力于利用企业经营指标等大数据,依照税法制度规定,依托新的算法,逐步实现信息系统自动提取数据、自动计算税额、自动生成申报,经纳税人确认或补正后即可线上提交,大幅减轻纳税人办税缴费负担。对此,我们已在2020年首次实施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中进行了有益尝试,运用大数据和税收规则进行自动算税与申报表信息预填,将信息通过个人所得税APP推送给纳税人确认。在今年的汇算清缴中,有98%的纳税人登录APP确认无误后,就顺利完成了汇算申报,既提高办理准确性,又促进纳税遵从,效果非常明显。今后,我们将面向企业及所有税种和费种推广这一成果。

二、数字化驱动税收征管流程优化重塑

税收征管数字化转型不是简单的业务搬家或技术嫁接,而是要通过发挥技术支撑、要素赋能等作用,驱动税收业务应用升级和流程重构。中国税收征管和服务流程也在数字化驱动下,经历了从“上机”到“上网”再到“上云”三个阶段的优化重塑。

第一阶段:通过“上机”替代手工操作流程。上世纪80年代以后,随着计算机单机应用不断普及,中国税收征管从纯手工处理逐步转向计算机操作,数据信息由电子储存替代了手工记载,大幅压缩了传统的手工操作,建立了以计算机为依托的征管运行流程。

第二阶段:通过“上网”改造传统业务流程。近十年来,随着互联网的蓬勃发展,中国税收征管开始进入信息化阶段,启动并完成了“金税工程”三期建设,逐步实现大部分税收征管和服务通过网络实现,市场主体涉税信息也在税务部门内部逐步实现互联互通,传统线下“面对面”的征管和服务流程,逐步转向“非接触式”线上办理,使得征纳双方的时空距离拉近了,税收征管和服务各环节衔接更紧凑、流程更简便,既使税务部门工作效率大幅提升,又使纳税人缴费人办税缴费更省时、省力、省事、省钱、省心。特别是新冠疫情发生以来,中国税务部门大力推广“非接触式”办税缴费,范围已拓展至214项业务,203项可全程网上办,90%的涉税事项、99%的纳税申报业务以及企业和个人缴纳社保费基本都可网上办、线上办、掌上办,既保障了疫情期间办税缴费安全,又促进了减税降费政策直达快享。

第三阶段:通过“上云”打造智能征管流程。
随着大数据、云计算和人工智能等新技术的广泛运用,我们正在开启以数据的深度挖掘和融合应用为主要特征的税收征管智能化改造,计划通过1-5年的努力,基本建成以税收大数据为驱动力的具有高集成功能、高安全性能、高应用效能的智慧税务,推进税收征管和服务流程全方位创新变革,打造“无风险不打扰、有违法要追究、全过程强智控”的税务执法新体系,“线下服务无死角、线上服务不打烊、定制服务广覆盖”的税费服务新体系和“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互联网+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风险’监管为基础”的税务监管新体系。

三、数字化驱动税收征管效能不断提升
大数据深度应用必将带来税收征管效能大幅提升。中国税收征管已经历了“经验管税”和“以票管税”两个时期,正在向“以数治税”时期迈进。

在“经验管税”时期,税收征管效能主要依靠人的经验积累而提升,体现的是加法效应。随着征管经验增加,征管效能会相应提升,但受制于人的自身所限,这种提升的幅度有限,且是一个相对缓慢的过程。

在“以票管税”时期,税收征管效能主要依靠票的关联监控而提升,体现的是倍增效应。依托金税工程和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自上世纪90年代以来,中国税收征管逐渐向“以票管税”转变。特别是2014年以来,我们对金税工程进行了系统性改造并持续升级提效,中国增值税发票系统已能实现对所有票面信息的“T+1”归集。通过对发票所记载的货物和服务交易对象、品名、价格、金额、流向等信息进行交叉比对、关联监控,及时发现涉税风险并快速应对,税收征管效能得到了倍增,目前利用发票核查风险的准确率已超过90%。

“以数治税”时期,税收征管效能主要依靠数的聚合赋能而提升,体现的是乘数效应。大数据时代的税收治理必然进入“以数治税”阶段。当前,我们正以发票全领域、全环节、全要素电子化改革为突破口,启动实施金税工程四期建设,持续拓展税收大数据资源,深入推进内外部涉税数据汇聚联通、线上线下数据有机贯通。在此基础上,通过法人税费信息“一户式”、自然人税费信息“一人式”智能归集,实现对同一企业或个人不同时期、不同税种、不同费种之间,以及同规模同类型企业或个人相互之间税费匹配等情况的自动分析监控,让数据既能以最小颗粒度像串珍珠一样自动灵活组合,又能以最大精细度像切钻石一样多维度折射光彩。以此全面驱动税务执法、服务、监管制度创新和业务变革,全面提升税收征管效能和税收治理水平。

我们相信,从“收税”到“报税”到“算税”,从“上机”到“上网”到“上云”,从“经验管税”到“以票管税”到“以数治税”的过程,就是促进纳税人从“被动遵从”到“主动遵从”到“协同遵从”的过程,就是税收现代化不断向前迈进的过程。

女士们,先生们!

前不久发布的《金砖国家领导人第十三次会晤新德里宣言》指出,金砖国家必须将技术和数据的高效应用作为各项发展的优先方向,并鼓励在这方面深化合作。这也为我们五国税务部门在新冠疫情挑战和数字时代背景下深化税收领域合作指明了方向。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提出,我们要推动开放创新增长,助力世界经济平稳复苏,推动经济全球化朝着更加开放、包容、普惠、平衡、共赢的方向发展。这一目标的实现,离不开税收作用的更好发挥。在此,我倡议:

一是加强疫情防控合作。坚持同舟共济、患难与共、守望相助,分享抗疫信息,交流抗疫经验,携手抵御疫情。在助力疫苗联合研发、合作生产、标准互认等领域充分发挥税收作用,贡献税务力量。二是加强信息化建设合作。建立金砖国家税收信息化交流机制,通过举办税收信息化建设论坛等方式,增进沟通合作。加强与G20、OECD等重要国际组织交流,广纳博采国际先进理念和经验,推进金砖国家税收信息化实践。三是加强征管互助合作。巩固金砖国家税收多边合作成果,不断提高各国间税收确定性,积极化解和消除涉税争议,支持企业彼此间投资兴业。持续加大对跨国避税等案件的联合打击力度,维护各国税收权益和市场秩序。四是加强能力建设合作。持续强化金砖国家税务部门间互学互鉴互助,促进提升税收征管能力,并积极向其他发展中国家提供技术援助和培训支持。

女士们,先生们!
象征着团结奋进的世界最高雕像——“团结雕像”就坐落在本次会议的主办方印度。相信本次会议也将成为深化金砖国家税收领域团结合作的新起点。让我们携手并肩,抓住数字时代改革机遇,共同应对新冠疫情挑战,推进税收征管数字化转型升级,共同开拓金砖国家税务合作的金色发展之路,为世界经济早日复苏和全球经济治理作出更大贡献!
谢谢大家!
(2021年9月15日)
线上微课
并购重组交易中债务承担的税收定性
在并购重组交易中(包括股权收购、资产收购、合并、分立、划转),交易各方都会约定各种形式的债务承担。各种类型的债务承担是否属于并购交易价款的组成部分,影响应税所得的计算。资产与负债整体收购中,债务承担是否应作为非股权支付从而影响并购重组的特殊性税务处理,或有债务的承担是否影响并购重组交易应税收入的计算,并购重组债务承担如何影响交易各方资产计税基础的确定?
针对这个大家关注的焦点问题,我们结合税收原理、现行税收政策和A股资本市场案例和大家专题分享一期线上课程——并购重组交易中债务承担的税收定性及案例分享。财税星空特邀国内资本市场知名税务专家赵国庆老师,与大家交流并购重组中不同债务承担方式的税务要点,课程将于2021年9月28日晚8点进行线上直播,详情请咨询财税星空助理!扫描下方二维码即可优惠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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