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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税星空] 北京税务开通个人股权转让“四零”业务开通线上预审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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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9-14 11:15:2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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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号名称: 财税星空
标题: 北京税务开通个人股权转让“四零”业务开通线上预审功能
作者:
发布时间: 2021-09-14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jM5MDczNzY2Ng==&mid=2649201060&idx=1&sn=8d4cd243c6dda6bd994ff0c52762c60b&chksm=be530dc9892484dff5a4084b90e3dc25be9ffbe0db36adca22721128d6a87d82feef527fb594#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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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税务开通个人股权转让“四零”业务开通线上预审功能

财税星空点评:我们认为,对于自然人股权转让在工商过户环节设置税务审核前置,实际上对基层税务机关带来很大的挑战。不同于二手房过户的税务前置,房地产价格相对稳定,公允价格相对容易获得。而企业股权的价值不是简简单单由账面净资产决定,且即使有评估报告,也无法准确计算。否则证监会干嘛对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收购强制要求设定“业绩补偿条款”呢。就是因为非上市公司股权的公允价值是没法准确评估的,受一系列因素制约。且现实中,非上市公司股权转让背后可能涉及一系列对赌安排和其他条件,价格的不一致是有合理商业目的的,基层税务机关很难甄别合理性。但如果按一个标准去卡,会导致很多不合理的征税行为。
因此,税务局前置审核自然人股权转让的价格合理性,对基层税务机关而言,是一个收益和风险并存的事情。收益是加强了税收征管,减少了税收流失的风险。而风险一方面是基层税务机关面临更多的税企争议以及由此产生的税收执法风险。另一方面是这种制度性安排可能产生廉政风险。我们在自然人股权转让中设置税务审核前置,就和二手房交易中的最低计税价格审核类似,如何防范这种制度性安排导致的廉政风险也是制度性安排要考虑的问题。
所以,自然人股权转让税务前置,这个规则设定很简单,但要建立对应的一系列配套制度,既能有利于防范国家税款流失,又能在当下缩减行政审批的大背景下不降低工商股权过户的办事效率,不给纳税人带来不便导致很多不合理征税行为,还能保护基层税务干部,这并非易事。北京税务局已经开展这方面探索,比如对于个人股权转让“四零”业务可以线上预审核,提高工作效率。所谓“四零”业务是指同时符合如下四个条件的自然人股权转让:
①被投资企业实收资本期末数=0;
②本次转让收入=0;
③被投资企业所有者权益期末数≤0;
④被投资企业无土地使用权、房屋、房地产企业未销售房产、知识产权、探矿权、采矿权、股权等特殊资产。

尊敬的纳税人:
为了便于您办理个人股权转让业务,减少办理往返时间,自2021年9月15日起,朝阳区税务局办税服务厅个人股权转让“四零”业务开始采取线上预审模式。请您通过手机上传业务资料,税务后台人员对电子资料进行线上预先审理通过后,您可以预约工作日内的有效业务时段,并在预约时间携带全部纸质资料前往办税服务大厅办理。
请您在提交预审资料后,随时关注微信“北京朝阳税务”公众号的反馈信息。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朝阳区税务局
2021年9月10日
温馨提示
1.个人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以股权转让方为纳税人,以受让方为扣缴义务人。个人转让股权过程中,被投资企业、扣缴义务人和纳税人应按照规定期限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股权转让事宜,办理扣缴(纳税)申报。
2.目前,我局仅开通个人股权转让“四零”业务的线上预审功能,非“四零”业务仍采取上门审理的方式,“四零”业务范围为:
①被投资企业实收资本期末数=0;
②本次转让收入=0;
③被投资企业所有者权益期末数≤0;
④被投资企业无土地使用权、房屋、房地产企业未销售房产、知识产权、探矿权、采矿权、股权等特殊资产。
3. 线上实行资料预审,请您及时关注审理状态,如预审不通过请您自退回之日起7日内修改资料重新上传,电子资料预审通过后预约取号,请您在预约时间带好所有上传纸质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前往办税服务大厅进行办理。
4.请您关注北京朝阳税务微信公众号,我局将会把预审流程和上传资料及模板都放在公众号内,便于您的使用。



来源:北京朝阳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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