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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晶晶亮的税月] 围观!全国首例虚开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案的来龙去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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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9-14 10:15:0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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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号名称: 晶晶亮的税月
标题: 围观!全国首例虚开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案的来龙去脉~
作者:
发布时间: 2021-09-13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IxMjM5NzAwNQ==&mid=2247493143&idx=1&sn=773dd96a336b77483c99a284fa5e9eaa&chksm=974418b5a03391a35510fb35e653751fa9d832fdadeb1009597ccd09f617f78091812bb575c5#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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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9日,赵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了被告人孙某、骆某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一案。该案系全国首例虚开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案。


基本案情:

骆某系国家税务总局石家庄市某区税务局某税务所税管员,负责一定区域业户的基础管理和风险应对。2020年11月份,被告人孙某伙同他人谋划开办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牟利,后孙某找到被告人骆某,骆某明知孙某来本区注册公司是为了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牟利,仍然与被告人孙某对注册公司相关事项进行商议。


2020年12月8日,被告人孙某以骆某负责区域为经营地,注册成立了石家庄某建材有限公司。随后二被告人对开票内容、开票数量、办理增量、避免被监控等问题进行沟通。骆某负责在税务监管中提供方便,并与被告人孙某约定获利后分成。


被告人孙某和他人在石家庄某建材有限公司在没有真实交易的情况下,于2020年12月22日至23日,为三家公司虚开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44份,合计金额400余万元,合计税额52万余元,非法收入28万余元;


同年12月24日至25日,让山西某机电设备公司为石家庄某建材公司虚开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42份,合计金额394万余元,合计税额51万余元,购票支付17.1万元。上述税额共计103万余元未抵扣税款。


2020年12月23日,骆某接到税务系统预警信息核查任务后立即通知孙某,并于2020年12月25日收取孙某非法所得5万元。


被告人孙某、骆某亲属主动退缴了违法所得,并积极缴纳罚金。


裁判理由:

被告人孙某伙同他人违反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规定,为他人虚开、让他人为自己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被告人骆某明知孙某伙同他人有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牟利的犯意,利用自己税管员的身份,与孙某共谋注册空壳公司、选取公司地址、公司经营范围,并找人帮助孙某办理票种核定、增值税专用发票增量业务,而且参与利益分成,被告人骆某、孙某的行为系共同故意犯罪。


被告人孙某、骆某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被告人孙某、骆某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从轻处罚;二被告人认罪认罚,依法可从宽处理。被告人孙某、骆某主动退缴违法所得,积极缴纳罚金,认罪悔罪态度较好。


经审理,根据二被告人的犯罪事实、犯罪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性和悔罪表现、社区矫正调查结果,依照刑法第二百零五条及相关规定,二被告人孙某、骆某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均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七万元。宣判后,被告人均当庭表示不上诉,公诉机关对裁判结果亦未提出异议。


法官后语 :

我国刑法明确规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对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秩序破坏行为,应当予以惩处。电子发票是近年来尝试推行的节约成本、便利市场主体缴纳税款的一项改革。犯罪分子却研究利用这一便民措施牟利,当从重从快打击,以儆效尤。


虚开增值税发票这一行为会对市场经济的自我调节机制和国家税收调节杠杆产生严重干扰,同时破坏税收征管秩序,刑罚的惩罚力度较大,对于情节严重、数额巨大的同类案件,甚至可以达到判处无期徒刑的严重程度。企业经营中最大的风险不是市场风险,而是不守法和违法犯罪的风险。任何企业或个人不要铤而走险,触碰法律的底线,否则,必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来源:赵州发布。内容有删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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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警方破获全国首例虚开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案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周宵鹏

近日,河北省公安厅指导石家庄市公安局成功破获全国首起虚开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案,抓获犯罪嫌疑人4名,涉案价税合计897万元。


据河北省公安厅经济犯罪侦查总队相关负责人介绍,2020年12月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试点工作在河北推行以来,石家庄市打击涉税犯罪数据化合成作战中心对新办纳税人开展实时数据监测,发现石家庄市栾城区某公司存在虚开电子专票的重大嫌疑。根据线索,河北省公安厅经济犯罪侦查总队会同石家庄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成立联合专案组,于2021年1月8日立案侦查。


专案组充分发挥多警种合成作战优势,与税务部门密切协作,期间梳理研判税务、资金数据6400余万条。1月20日至2月3日,专案组克服疫情不利影响,一举抓获4名主要犯罪嫌疑人。该案的成功侦破,及时阻断了虚开电子专票抵扣,避免了国家税款损失,有力打击和震慑了涉税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


据了解,该案是全国推行电子专票试点工作以来发现的首例涉嫌虚开电子专票案件,也是河北省、市打击涉税违法犯罪数据化合成指挥中心与作战中心成立以来,公安、税务部门首次启动快速反应机制侦破的重大涉税案件。3月1日,公安部经济犯罪侦查局专门发来贺电,向全体参战民警致以慰问和感谢。

来源:法治日报—法制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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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晶晶亮读后感】

这个案件的亮点在于2020年12月22日和23日,被告人刚虚开了增值税专用发票,2020年12月23日,金三税务系统就发出了预警信息,系统反应还是很迅速了。


因为系统反应迅速,所以截至案发时,该案的虚开金额并不是很大,涉案的价税合计不到900万元,比起之前经常看到的动辄几十亿,上百亿的虚开增值税专票案来说,简直是小巫见大巫。


也正是因为涉案金额小,造成的社会危害小,被告人认罪悔罪态度好,所以最终的刑罚有缓刑。对于一个最高可以判到无期徒刑的罪名来说,他们得到的刑罚算是相当轻微了,客观上讲,是互联网大数据阻止了他们滑向更深的犯罪深渊。


这个案件,可能会让有某些想法的人,打消这个念头。


—END—

案例来源:赵州发布,法治日报;转自:明哥说税

晶晶亮的税月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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